農戶精準扶貧貸款由延期2年調整為續貸期限最長不超3年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18-5-23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調整完善精準扶貧專項貸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2015年我省實施的精準扶貧專項貸款,農戶在自主使用的貸款到期后,根據農戶意愿收回或續貸,將延期2年調整為續貸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續貸期內省財政繼續給予全額貼息。
《通知》指出,農戶自主使用的貸款到期后,根據農戶意愿收回或續貸,將規定的延期2年調整為續貸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續貸期內省財政繼續給予全額貼息,按年結息,結息日為每年12月20日,省財政貼息資金在每年11月20日前撥付到縣級財政。對具備還款能力且再無貸款需求的,到期后收回本金,解除貸款合同;對具有還款意愿、信用良好、有就業創業潛質和技能素質、貸款資金用于生產經營、但一次全額歸還有困難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或已脫貧戶,采取分期還款的方式,具體辦法由縣級政府與承貸銀行協商確定。對閑置或放在銀行沒有使用的貸款,因年齡超限、五保戶、一二類低保戶、信用記錄不良等不具備條件的貸款,以及用于非生產性支出的貸款等,貸款到期后,通過宣傳貸款政策和開展深入細致的工作,引導農戶按期歸還。對暫時不具備還款能力,但信用良好、有繼續貸款意愿、有就業創業潛質和技能素質、貸款資金用于生產經營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或已脫貧戶,由縣鄉政府組織農戶重新登記確認,承貸銀行辦理續貸,且要根據農戶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分期還款方式,減輕一次性全額還款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