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通報各縣區9起不擔當不作為和弄虛作假典型問題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18-6-5
1.靖遠縣高灣鎮笠山村黨支部書記宋永偉落實幫扶責任不到位問題。2017年10月以來,宋永偉未主動到幫扶對象家中對接,“一戶一策”精準脫貧計劃填報信息與實際不符,私自制定幫扶措施,導致幫扶工作流于形式。宋永偉被誡勉談話,高灣鎮分管領導張富存、包村干部王行發、駐村工作隊長崔永周被警示談話。
2.靖遠縣烏蘭鎮低保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6年,烏蘭鎮對低保工作審核把關不嚴,導致21戶59名“四有”人員違規享受城市低保共計198769元,24戶54名“四有”人員享受農村低保共計80688元;2015至2016年烏蘭鎮5戶11名財政供養人員違規享受低保共計29106元。烏蘭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呂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靖遠縣五合鎮低保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6年,五合鎮對低保工作審核把關不嚴,導致31戶127名“四有”人員違規享受農村低保共計160032元。五合鎮分管副鎮長霍玉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會寧縣河畔鎮兩迎水村村委會低保審核工作失職問題。會寧縣河畔鎮兩迎水村在低保審核工作中不認真細致,失職失責,導致低保戶保障人口與戶籍人口不一致,存在拆戶保問題。河畔鎮黨委書記郭俊英、鎮長馬宗禎、包村組長任雙勤被告誡約談;兩迎水村黨支部書記茍德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村委會主任蔣有文、村文書兼社會救助員何生林被誡勉談話。
5.會寧縣農牧局發放扶貧資金失職問題。會寧縣農牧局在發放脫毒種薯生產企業貸款貼息補助資金的過程中,由于單位會計郭敏工作失誤,導致應發資金與實發資金不符。會寧縣農牧局原局長冉彪、縣種子管理站副站長歐佐明、縣農牧局會計郭敏被告誡約談。
6.會寧縣漢家岔鎮趙岔村黨支部書記段發富在“七查三算”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8年1月,段發富在貧困戶“七查三算”摸底中,入戶調查不深入,對貧困戶“七查三算”情況不清楚,信息掌握不全面。段發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包村干部李偉斌被通報批評。
7.會寧縣中川鎮老鴉村村文書王宏德危房改造申報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2015年4月,會寧縣中川鎮老鴉村村委會在申報危房改造中,王宏德弄虛作假,虛報4戶危房改造戶檔案信息。中川鎮黨委副書記陸義德、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郭洋明履職不到位,對危房改造檔案信息審核把關不嚴。王宏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陸義德、郭洋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會寧縣八里灣鄉富岔村村委會原主任王旭在冬春生活困難救助對象評定中未正確履職問題。2017年12月29日,富岔村村委會在2017-2018年度冬春生活困難救助對象評定中,王旭未按規定程序組織評議審定、公示救助對象,直接確定167戶救助對象,導致部分困難家庭未享受到救助資金。王旭被延長黨員預備期一年,村黨支部書記劉麗娟、監委會主任張建武被告誡約談。
9.景泰縣漫水灘鄉黨建辦主任沈炳同、漫水灘村文書吳守勝履職不到位問題。沈炳同在發放2018年春節離任村干部慰問金時,未按要求及時將慰問金發放到慰問對象手中;吳守勝代發本村離任村干部慰問金不及時,辦事拖拉,致使個別慰問對象沒有及時收到慰問金,造成不良影響。沈炳同被批評教育,并責令作出深刻檢討,吳守勝被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