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關于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實施方案》發布—— 對“大、洋、怪、重”等地名 進行規范化標準化處理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19-4-18
4月17日記者從省民政廳了解到,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地名管理、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地名文化的部署要求,近日該廳與省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督管理局6廳局聯合印發《甘肅省關于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實施方案》(甘民發〔2019〕11號)。
《實施方案》明確,成立以省民政廳廳長為組長,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甘肅省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了6廳局職責分工,突出了職能特色,強調了協同配合,確保形成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合力,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將采取聯合執法方式堅決予以清理整治。
《實施方案》明確和細化了地名“大”、“洋”、“怪”、“重”類型含義、表現形式、認定原則和標準、政策法律依據等內容,并列舉我省實例說明問題。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主要是對居民區、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進行規范化、標準化處理;對標注不規范地名的地名標志、道路交通標志等公共標志牌進行更換;對涉及不規范地名的身份戶籍、不動產登記、工商注冊等證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變更;清理房地產廣告、戶外標牌標識、互聯網地圖、在線導航電子地圖等載體上的不規范地名。對清理整治范圍、內容等進行分門別類,對易混淆、易誤解的地方進行了區分和注解,通過這種形式讓各級工作人員能夠看得懂、分得清、富有實踐可操作性,確保全省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扎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