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行時】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市級協調聯絡組發布時間:2019-8-5
1、信訪受理編號:929
信訪反映問題:來信:白銀區后長川村山溝內有一加工售賣石灰作坊,破壞周圍600余畝草地,生產時煙塵很大,嚴重污染當地生態環境。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
關于"白銀區后長川村山溝內有一加工售賣石灰作坊,生產時煙塵很大,嚴重污染當地生態環境"的問題。經7月27日現場檢查,白銀區強灣鄉川口村六社后長川紅拐子山溝內空地有一處白灰場地,為當事人呂永平售賣轉運白灰的臨時堆放場地。該白灰場北側堆有白灰200余噸,占地約5.3畝,全部用黑色防塵網進行了覆蓋。該場地為當事人呂永平用于堆放中轉銷售白灰,經混合后用于G341線項目工地施工建設,無生產廠房、建筑物及生產設備,也未發現任何生產跡象。通過詢問當事人得知,2016年共堆放石灰約3000噸,通過逐步外銷清運,目前剩余約200噸。經與當地村民核實,舉報人反映的"生產時煙塵很大"實際是指該堆場在混合石灰、拉運裝車時未嚴格落實抑塵措施,產生了揚塵污染,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影響。故"白銀區后長川村山溝內有一加工石灰作坊"情況不屬實, "售賣石灰,生產時煙塵很大,嚴重污染當地生態環境"情況屬實。
關于"破壞周圍600余畝草地"的問題,該問題為本次新舉報問題。當事人呂永平堆放白灰場地系白銀區強灣鄉昌茂養殖專業合作社肉牛養殖場飼料廠用地范圍。2010年12月10日,白銀區批復同意白銀區強灣鄉昌茂養殖專業合作社占用集體土地30.7畝新建肉牛養殖場,占用荒山地27.3畝新建肉牛養殖場飼料廠。2009年白銀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庫顯示飼料廠范圍內有采礦用地10.23畝,未利用地(其它草地)17.07畝。2011年12月7日,該合作社申請辦理了肉牛養殖場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由于飼料廠一直未動工建設,至今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家土地變更調查等相關規定,土地平整或堆放場等實地沒有發生建設的,地類不發生變化,屬于實地"偽變化",數據庫按現狀調查,仍然按原地類認定和管理。
2019年7月27日,現場技術人員通過手持GPS定位、電腦測算等方式,確定當事人呂永平售賣轉運白灰堆場面積29.9畝,經對比白銀區劃定草原數據庫該地塊地類為草原,故舉報人反映"破壞草地"情況屬實,"破壞周圍600余畝草地"情況不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1.2019年8月1日,白銀區政府相關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對2016年辦理的案件進行了復核,發現第一次投訴件辦理過程中存在對石灰所占土地性質沒有核查,造成29.9畝草原被繼續占用。相關責任人員未得到依法依規依紀處理。
2.原信訪案件辦理單位未做到繼續跟進督導,當事人堆放石灰未清理徹底。
3.經核查國土影像,并詢問當事人自2016年9月堆放石灰3000噸,生態環境部門處理處罰后要求逐步清運,并對原堆場進行覆蓋灑水,當事人自以為處理完畢。
在此期間,強灣鄉雇傭的草管員、強灣鄉政府、原區農牧局下屬的畜牧水產中心均未發現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經研究,對2016年案件辦理單位以及本次投訴信訪問題涉及的責任人都移交紀委監委依法依紀問責。
4.經市自然資源局白銀分局調查認定,該地塊地類為國有未利用地;經區林草局初核,該地塊地類為基本草原,破壞面積29.9畝。當事人呂永平涉嫌刑事犯罪,區林草局已將問題線索移交白銀市公安局白銀分局進行依法依規查處,待調查處理后進一步上報結果。
5.針對原農牧局、強灣鄉涉嫌對林草地堆放石灰存在日常監管不力和工作不嚴不實、不作為的問題,區紀委監委已啟動問責程序依法依紀查處,待調查處理后進一步上報結果。
6.對于剩余石灰,白銀市生態環境局白銀分局向當事人提出現場監察要求:于8月2日前清理完畢,并在拉運過程中及時覆蓋,做好灑水降塵工作,并做好覆土植被恢覆。
2、 信訪受理編號:983
信訪反映問題:白銀區新建西路17棟4單元3樓9號、12號西側600米處中材甘肅水泥廠,四個煙囪不定時排放黑煙,每天03:00至04:00排放黑色粉塵,且機器運轉時噪音擾民。另每天進出車輛產生揚塵及噪音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污染類型:揚塵、噪聲
調查核實情況: 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
其中,關于"白銀區新建西路17棟4單元3樓9號、12號西側600米處中材甘肅水泥廠,四個煙囪不定時排放黑煙,每天03:00至04:00排放黑色粉塵,且機器運轉時噪音擾民"的問題,西銅社區居民已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行5次舉報(第3批受理編號92、97,第4批受理編號106、124,第15批受理編號983)該問題。2019年7月17日23:00-23:30,白銀市環境監測站對中材水泥南側大門外和西銅社區北側居民區噪聲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達標;中材水泥委托甘肅眾仁檢驗檢測中心于2019年7月16日、17日對回轉窯窯頭、窯尾、煤粉制備、水泥磨、廠界無組織、廠界噪聲和敏感點噪聲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回轉窯窯頭、窯尾、煤粉制備、水泥磨、廠界無組織、廠界噪聲和敏感點噪聲均符合排放限值要求,舉報情況不屬實。
關于"另每天進出車輛產生揚塵及噪音擾民"問題,經查該路段大重型車輛過往頻繁,路過家屬院門口時,發動機產生的噪音一定程度影響了居民生活。故舉報情況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針對"每天進出車輛噪音擾民"的問題。交警部門及時調整勤務部署,最大限度地合理調派警力,聯合城管執法部門加大對該路段的巡邏管控力度,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自7月30日起,每天在8:00-19:00時段,指派專人在舊S217線過境段西北銅家屬院門口設置臨時執勤點,對過境車輛全部進行檢查并予以告知,要求大型車輛經過市區過境路段,禁止鳴笛并降低車速保持低分貝通行,最大程度做到低噪音、不擾民;對夜間大型車輛闖禁行、揚塵污染等違法突出問題,安排警力于每天21:00-23:00,開展重點時段集中治理,對車輛違法進行現場處罰、現場整改。對執勤過程中發現大型車輛使用"汽喇叭"或非必要鳴笛的違法行為,執勤民警將依法進行嚴肅處罰。同時,工作人員深入中材甘肅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宣傳教育,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夯實隱患源頭管控,有效防治噪音擾民現象。
針對"每天進出車輛產生揚塵擾民"的問題。目前,市公路局對舊S217線中材水泥公司至原西銅中學路段進行了瀝青混凝土罩面,共計完成3700平方米。完成王峴鎮東臺子小區至八八四段路面病害修補和瀝青碎石封層6.4萬平方米,對維修后路面重新噴劃了標線。同時,市公路局每天對西銅中學至中材水泥廠段道路灑水6次;區環衛局對中材水泥廠至立交橋段增加灑水頻次,每天7:00-24:00進行不間斷灑水,并安排專人對灑水情況進行不定期巡查,有效降低道路揚塵污染。
3、信訪受理編號:1215
信訪反映問題:來信:景泰縣計生局小區大門口盛祥閣開鍋羊肉飯館油煙機噪音嚴重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景泰縣
污染類型:噪聲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該飯館成立于2015年5月28日,經營者為李德俊,該飯館抽油煙機設備安裝于2017年5月20日,目前抽油煙機設備老舊,噪音較大,確實存在噪音擾民的現象。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盛祥閣開鍋羊肉飯館已于2019年7月30日20:00將老舊抽油煙機拆除,目前已購買安裝了符合國家社會生活環境噪音標準的新抽油煙機。
4、信訪受理編號:1227
信訪反映問題:來信:平川區黃家洼山脈"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采礦、環保及安檢驗收等手續不全,私挖亂采、違法選礦破壞生態環境。
行政區域:白銀市平川區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 (一)采礦權辦理情況:為了進一步規范采礦秩序,從源頭上制止非法開采行為,依法加強管理,平川區委、區政府多次向白銀市委、市政府匯報,反復調研論證,溝通協商,形成了黃家洼區域砂石料資源綜合開發方案,由白銀市國土資源局報請省國土資源廳同意,依據《甘肅省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暫行辦法》有關規定,2012年8月6日,經平川區第七屆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委托甘肅正大拍賣公司對境內黃家洼區域11個區塊的砂石資源采礦權以公開拍賣方式進行出讓,出讓面積11.95平方公里,資源量2.4億立方米,拍賣所得價款11580萬元。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8日,通過公開競拍取得了平川區黃家洼D2區塊建筑用砂巖采礦權,礦權面積2.87平方公里,資源儲量8482.08萬立方米,一次性繳納采礦權價款4850萬元。2013年8月8日,白銀市國土資源局平川分局向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頒發了《采礦許可證》,證號:C6204032013087130131154;有效期限:叁年(自2013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8日),生產規模為5萬立方米/年。2018年初,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向省政府遞交了《關于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停產情況的匯報材料》。1月20日,省委副書記、省長唐仁健作出批示:"請國土廳指導白銀市及平川區加快研究,對企業有個回音"。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于1月26日將礦區治理情況及企業反映訴求向市政府做了匯報。隨后白銀市督查考核局和省國土廳先后于1月27日和1月29日向省政府督查室進行了匯報。2月9日省政府副秘書長張智軍召集白銀市政府、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林業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反映問題暨白銀市黃家洼地區砂石資源開發有關事宜。2月13日,白銀市政府、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等部門向省政府上報了《關于研究解決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反映有關問題的報告》,形成了統一意見:即以建筑用砂石為主礦種,由縣區國土部門為非涉林地企業頒發采礦權許可證;企業在滿足環評、安評、穩評等限制條件、符合批采一致等法律規定、能夠對主礦種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對伴生低品位鐵粉進行綜合利用。唐省長、黃省長分別作了批示。為落實唐仁健省長、黃強副省長批示和4部門文件精神,經國土部門研究討論,對5家企業原核定的5萬方/年變更為50-300萬方/年不等并為其辦理采礦權延續變更手續。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委托作業單位編制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土地復墾方案》《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三合一"方案,并通過專家評審。(二)環評辦理情況: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屬于采選一體類項目,其環評審批手續主要分為開采、選礦兩個方面。1、開采項目環評辦理情況: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取得黃家洼平川段D2建筑用砂巖采礦權后,設計建設規模為年開采建筑用砂巖5萬方,平川區環保局于2014年8月1日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審批,審批文號為"平環審字〔2014〕076號"。2015年8月,市環保局完成《白銀市黃家洼地區建筑用砂石料及其含鐵巖石綜合開發利用規劃環評》審批,提出合理開發利用黃家洼地區低品位磁鐵礦,但規劃環評明確表示到2020年,白銀市黃家洼地區礦山年開采建筑用砂石料總量達到130萬立方米,其中年開采含鐵巖石總量為52萬立方米。由于規劃環評中原料限制、鐵礦品味較低、原料消耗大、生態破壞嚴重等因素,區環保局難以把握黃家洼區域建筑用砂石料采選及其含鐵巖石綜合開發利用項目規劃布局、環境區域承載力以及環境安全等因素,未完成砂石料綜合利用項目環評審批。2015年11月10日區環保局組織召開甘肅泰隆森礦業低品位鐵砂巖回收利用項目專家技術審查會議,由于建筑用砂石料資源綜合利用原料來源合法性缺乏相關技術支撐,未通過專家技術評審會。2016年11月12日區環保局組織召開了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低品位鐵砂巖回收利用項目現狀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根據會議邀請專家要求,報告書應由主管部門提供低品位鐵砂巖礦開采規模、開采范圍的確定依據,明確礦權范圍內資源賦存情況等基礎資料,并按照相關依據及意見進行重新編寫,未通過環境影響現狀評價技術審查。按照白銀市國土資源局平川分局關于變更開采規模的函(平國土函字〔2018〕6號),將該公司原開采生產規模建筑用砂巖礦5萬立方米/年擬變更為300萬立方米/年。2018年6月30日,區環保局組織召開了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平川區黃家洼南麓牛拜D2區塊建筑用砂巖礦開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審查會議,并通過了技術審查。根據白銀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切實做好黃家洼區域建筑用砂巖開采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知》(市環發〔2018〕242號)文件要求,2018年9月25日,平川區環保局向甘肅泰隆森礦業公司下發了《關于對黃家洼南麓牛拜D2區塊建筑用砂巖礦開采項目環評報告書有關情況的說明》,不具備審批條件。3、選礦廠項目環評辦理情況: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年產60萬噸鐵精粉選礦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17年11月29日由平川區環保局審批,審批文號為"平環審字〔2017〕13號"。(三)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情況: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4日注冊成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620403200006214),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范圍:礦產品、有色金屬、黑色金屬、化工產品、日用陶瓷制品、機械設備及電子產品的批發零售。2013年3月25日,原白銀市安監局對該公司建筑用砂巖礦建設項目(生產規模為5萬立方米/年)《安全預評價報告》予以備案(市安監字〔2013〕82號);2013年4月8日,原白銀市安監局對該公司建筑用砂巖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予以批復(市安監字〔2013〕87號);2013年5月3日,原平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復該公司開工建設(平安監發〔2013〕44號),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該公司礦山一直處于建設階段。2016年4月,該公司組織對礦山安全設施設計進行驗收,驗收組發現:該公司設計生產規模與《采礦證》許可的年采剝量嚴重不符;排土場沒有專項設計;環保設施設備與設計生產規模不符。因此,礦山建設項目未通過項目竣工驗收,未取得礦山安全生產相關手續。2014年12月8日,區安監局分別對該公司低品位鐵砂巖回收利用項目(第一生產線)《安全預評價報告》和第二生產線《安全預評價報告》予以備案(平安監發〔2014〕205號、平安監發〔2014〕206號);2014年12月23日,區安監局對該公司低品位鐵砂巖回收利用項目選礦廠(第一生產線)《安全設施設計》予以批復(平安監發〔2014〕222號),批復同意該公司選礦廠項目施工建設;2015年1月29日,區安監局對該公司低品位鐵砂巖回收利用項目選礦廠(第二生產線)《安全設施設計》予以批復(平安監發〔2015〕10號),批復同意該公司選礦廠項目施工建設。(四)選礦生產情況: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2012年9月-2016年8月公司處于建設試生產期。2017年10月30日,區環保局通過關于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年產60萬噸鐵精粉選礦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后因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停產。企業停產,資金鏈斷裂,到期債務無力償還;務工人員工資無法發放;債務矛盾激化,訴訟不斷,債權人起訴13起,涉訴金額6153.9萬元;礦山企業負責人的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脅;礦山恢復治理資金嚴重短缺。為了維持企業生存,維護社會穩定,減緩債務壓力,逐步消化員工欠薪,確保完成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任務,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對黃家洼區域該公司停產前未加工完的半成品、非法盜采時礦區內遺留的殘余半成品、其他各礦區設備拆除期間未加工完的余礦進行加工。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底,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共生產鐵精粉7.71萬噸,實現銷售收入3728.9萬元。(五)環境恢復治理情況: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主動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積極籌措資金,加大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嚴格按照《平川區黃家區域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的要求,統籌規劃,采用敷設滴灌、土壤換填的辦法進行治理。由于風沙大、缺少土源等,導致覆土難度大,治理效果不明顯。在原有的基礎上,不斷提高治理標準,積極探索采用植生袋(土+肥料+草籽)的方式,一排一排堆砌進行治理。五年多來累計投資1564.13萬元,治理治理渣堆3個、尾礦庫1個,平整渣堆115.7萬立方米,覆土5.7萬立方米,植生袋恢復治理4.5萬平方米,治理面積150.45公頃,植樹120公頃,植草17.99公頃,礦區植被覆蓋率達到30%以上。2019年7月26日,區政府安排黃家洼區域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邀請甘肅省有色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白銀礦產勘察院、甘肅煤田地質局133隊有關專家組成區級驗收組,對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進行驗收,驗收組認為企業治理工程效果較好,基本達到生態環境恢復的目的,通過區級驗收。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我們將加強日常監管,全面落實駐礦蹲守責任,督促企業盡快完善相關手續。
對當時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管理權限對企業進行了處罰,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
2013年12月,為落實省環保廳監察意見和各級領導指示批示要求,全面整治轄區內砂石料開采及選礦企業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問題。對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處以10萬元的罰款。
2016年11月2日-8日白銀市紀委調查組對黃家洼礦區違法開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以及地方政府和國土、環保部門履職情況進行了調查,并于2016年12月11日,對我區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一是針對"平川區政府存在對黃家洼礦區礦產資源違法開采和環境污染監管的嚴重性認識不夠到位和對平川區國土分局、區環保局履行監管職責督促力度不夠大"的問題,平川區政府向市政府做出了書面檢查;對2013年期間時任分管國土工作的平川區委常委、副區長秦俊山進行告誡約談;對時任分管環保工作的區委常委、副區長張繼飛為國家銀監局掛職干部,掛職期滿已返回原單位,不再追究。二是針對"平川國土分局存在對企業違法開采行為查處力度不大,履行監管職責不力,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督促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對2013年期間時任白銀市國土資源局平川分局局長韋慶文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三是針對"平川區環保局存在對企業環境違法問題未及時發現制止,對'未批先建'項目查處力度不夠大"的問題,對2013年期間時任區環保局局長強有紅進行誡勉談話。
2017年7月18日,因在采礦企業辦理采礦許可證審批手續時審核把關不嚴、對"批建不符"問題未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監管執法力度不大、未進行及時有效執法等問題,白銀市紀委對白銀市國土資源局平川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彥軍、副局長張龍、執法隊長徐向陽、共和國土所所長路啟業、黃嶠國土所所長周玉峰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因對采礦企業"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問題查處力度不大,對黃家洼礦山企業的環境違法問題監管不力,致使采礦區堆積了大量采礦選礦廢渣,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白銀市紀委對白銀市平川區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強有紅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下一步,我們將督促甘肅泰隆森礦業有限公司按照專家驗收組反饋的意見進行整改,確保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到位;責成包礦單位、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加強日常監管;指導企業進一步完善相關手續,按照《平川區黃家洼區域綠色礦山建設指導意見》,高標準、高起點創建綠色礦山。
5、信訪受理編號:1238
信訪反映問題:每日14:00-次日02:00,公園路金穗小區一樓文楷燒烤店、磊子燒烤店油煙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污染類型:油煙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
關于"公園路金穗小區一樓文楷燒烤店油煙擾民"的問題,該店位于白銀區王峴東路131號-5幢(15)1幢1-10,該樓棟屬于商住綜合樓,未設置公共排煙專用通道,7月29日前,白銀區已組織市場監管、城管執法、街道集中開展了餐飲行業油煙噪音污染大排查大整治。期間,對白銀區文楷燒烤店進行了入戶檢查和告知提醒,要求該店更換環境保護產品認證證書過期的油煙凈化設備(該過期證書已丟失,無法提供)。故群眾舉報情況屬實。
關于"公園路金穗小區一樓磊子燒烤店油煙擾民"的問題,燒烤店位于白銀區王峴東路131號-5幢(15)1幢1-11,該樓棟屬于商住綜合樓,未設置公共排煙專用通道,7月30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已自行設置了排煙專用管道,但存在未及時清理油煙凈化設施、油煙凈化濾網污垢較多、油煙吸收凈化效果不佳,從而造成油煙氣味較重的問題。故群眾舉報情況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7月30日再次現場檢查時,該店已安裝了新的油煙凈化設備并正常運行,且自行安裝了專用排煙管道,確保烤串燃燒異味得到消除。7月30日晚,該店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甘肅華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油煙凈化設備油煙排放情況進行檢測,檢測報告顯示油煙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針對"公園路金穗小區一樓磊子燒烤店油煙擾民"的問題,執法人員責成該經營戶立即清洗油煙凈化設施設備,更換油煙凈化設備過濾網。7月30日晚,該店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甘肅華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油煙凈化設備油煙排放情況進行檢測,檢測報告顯示油煙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6、信訪受理編號:1242
信訪反映問題:每日09:00-23:00,白銀區文化路67號對面白銀區文化中心一樓重慶麻辣燙、佳輝一元百貨商店使用音響進行宣傳,噪音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污染類型: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7月30日現場檢查時發現,白銀區文化中心一樓重慶麻辣燙、佳輝一元百貨商店正使用音響設備招攬顧客,循環播放宣傳內容,音響設備聲音較大,嚴重影響了周邊居民的生活。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針對該問題,執法人員現場立即對重慶麻辣燙、佳輝一元百貨商店使用音響設備攬客行為進行了制止,勸導告知經營戶文明經營,不得使用高音設備招攬顧客。
7、信訪受理編號:1245
信訪反映問題:景泰縣一條山鎮后居民區80戶平房沒有排污管道,該區域居民長期將生活污水傾倒在小巷道內及周邊耕地內,污染環境。
行政區域:白銀市景泰縣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經現場核查,投訴問題:"景泰縣一條山鎮居民區后80戶平房沒有排污管道"的問題不屬實;"該區域居民長期將生活污水傾倒在小巷道內及周邊耕地內,污染環境"的問題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縣住建局組織市政所工作人員對該片區排水管網鋪設、運行情況進行了實地核查。經查,2017年10月26日,景泰縣發展和改革局正式批復同意由景泰縣給排水公司申報立項對后八十戶片區的污水提升泵站進行建設,該工程建設內容為:后八十戶一體化污水提升泵站,直徑D=3m,埋深6m,流量27.3立方米∕小時,P=2.2kw(提升泵一用一備)。已于2018年7月4日開工建設,2019年07月10日建成。一條山鎮政府、縣住建局、縣給排水公司對隨意在巷道內及周邊農田傾倒生活污水的肖濱、陳尚鵬、肖國三戶居民分別進行了批評教育、約談告誡,堅決杜絕居民在公共巷道、農田等區域隨意潑灑生活污水,嚴格規范排污行為。這三戶均對其破壞人居環境的行為悔過道歉。同時,簽署了改正錯誤行為的承諾書,表示不再隨意潑灑生活污水,嚴格遵守排污規定。縣給排水公司已于2019年7月23日在該片區醒目的地方張貼了嚴禁居民隨意倒排污水的通知,要求該片區廣大居民共同自覺維護生活環境,若再發現隨意排污不良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罰。同時,加強了日常巡查工作。
8、信訪受理編號:1261
信訪反映問題:靖遠縣東灣鎮銀三角社區銀育小學東側有一煤場粉碎煤塊時,產生大量煤粉塵,影響學生上學。
行政區域:白銀市靖遠縣
污染類型:大氣
調查核實情況:涉事企業為白銀豐裕昌商貿有限公司,位于靖遠縣東灣鎮銀三角東路北側,法定代表人:耿升鳳,經營范圍:煤炭、煤炭制品、粉煤灰等。經查,現場堆存煤塊和沫煤,有煤塊破碎機一臺,未從事煤塊破碎作業,部分煤塊和沫煤未完全覆蓋到位,產生煤粉塵,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該群眾舉報情況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聯合調查組對白銀豐裕昌商貿有限公司土地手續、營業執照、項目備案、環保手續及用電情況等進行了調查取證,對經營現場進行了勘驗,要求企業立即停止建設,對部分未覆蓋完全煤炭進行全覆蓋,定時開啟噴淋設施,灑水降塵,并督促盡快辦理環保手續,按照環評批復完善配套建設環保設施。并按照法律規定進行了處罰。
9、信訪受理編號:1265
信訪反映問題:靖遠縣東升路新城社區家屬樓下多家飯館每日05:00-22:00營業期間油煙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靖遠縣
污染類型:油煙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核實,東升路新城社區家屬樓下共有餐飲單位14家,其中歇業4家,正常經營10家(其中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4家,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4家,另外2家銷售包子館、奶茶店,不產生油煙),正常經營的10家餐飲單位架設的煙道均不符合相關規定,該信訪投訴問題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1、針對上述10家正常經營的餐飲單位,縣市場監管局于8月1日分別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立即整頓,并全部按要求架設符合規定的專用煙道;針對4家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要求全部按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以上10家餐飲單位整改完成后經縣市場監管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常營業。
2、《責令改正通知書》下達后,縣市場監管局指派專人,加強對上述10家餐飲單位整改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督促各餐飲單位按要求和時間進度抓好各項整改工作落實,確保存在的問題得到有效整改。
3、針對4家目前歇業的餐飲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成烏蘭鎮食藥所落實屬地監管力度,加大日常檢查力度,密切關注,做好后續監管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