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行時】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19-8-29
1.信訪受理編號:2634
信訪反映問題:甘肅銀光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含能分公司南門外靠近原銀光公司垃圾場的藍色彩鋼房院內,有人非法拉運、儲存、處理化工廢渣,處理過程中產生大量粉塵和酸味,嚴重污染周邊環境。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污染類型:氣
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
經現場調查,含能公司南門正對甘肅銀光聚銀化工有限公司,靠近原銀光公司垃圾場的藍色彩鋼房院內實際為甘肅銀光聚銀化工有限公司的污水深度處理站,該處理站北面一墻之隔為含能公司的污水處理站。該污水處理站東墻外有一個藍色彩鋼圍起的院子,院子內堆有兩堆廢渣,現場有異味,該院子在含能公司東門外向南幾百米處。經詢問,該院子為含能公司廢藥暫存場所,場所內建成2套廢藥銷毀中試實驗裝置及煙氣吸收裝置,銷毀中試裝置焚燒爐有明顯煙熏痕跡,裝置表面灰塵明顯,廢藥暫存場所內廢藥散發出明顯異味。現場管理人員郭杰陳述,為盡快銷毀暫存的廢藥,含能公司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研究新的廢藥銷毀方法,于2018年5月在廢藥暫存場所東北角建設了2套廢藥銷毀中試裝置,并于同月投料試驗,廢藥銷毀中試裝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該廢藥銷毀中試裝置建成后,只試驗了2次,每次試驗持續1個多月,每天只在早上八點至晚上六點進行試驗,試驗產生的煙氣經煙氣吸收裝置處理后排放,在清理試驗后的殘留物時有灰塵產生。通過查閱《中國兵器工業集團甘肅銀光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環保治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炸藥、火工及焰火產品制造過程中產生的廢料未列入名錄中;且含能公司只是在廠區內將生產線產生的廢藥轉運至廢藥暫存場所和將廢藥從暫存場所轉運至廢藥銷毀場,按照環評報告中廢藥銷毀方式處置廢藥;因此,含能公司不存在非法拉運、儲存、處理化工廢渣違法行為。調查結果與舉報反映“有人非法拉運、儲存、處理化工廢渣”情況不相符;調查結果與舉報反映“處理過程中產生大量粉塵和酸味”情況基本一致。
根據《中國兵器工業集團甘肅銀光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環保治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銀光公司廢藥銷毀全部采用燒毀方式,廢藥燒毀過程中會產生少量的煙氣,根據廢藥銷毀安全技術要求,銷毀場為露天裸地銷毀,因此無法安裝煙氣凈化裝置。由于煙氣產生量較少,并且銷毀時間短,經大氣稀釋后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很小。調查結果與舉報反映“嚴重污染周邊環境”情況不相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針對含能公司廢藥暫存場所混凝土擋墻有裂縫防流失、防滲措施不到位,及廢藥銷毀中試裝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環境違法行為,白銀市生態環境局白銀分局啟動立案查處程序,于2019年8月20日對該公司處罰款9萬元。責令該公司盡快對廢藥暫存場所混凝土擋墻裂縫完成修補,建設規范的經穩定處理后的廢藥暫存場所(采取防雨、防滲漏、防流失、安全防護);盡快對暫存場所內堆放的廢藥進行銷毀,確保廢藥銷毀時間在白天進行,控制每次銷毀的廢藥量,盡可能做到銷毀作業時不冒黑煙。
2.信訪受理編號:2635
信訪反映問題:會寧縣新添鄉河屲村支書以硬化道路為名,將河屲村入村道路兩旁的樹木大肆破壞
行政區域:白銀市會寧縣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核實,舉報情況問題不屬實。
“會寧縣新添鄉河屲村支書以硬化道路為名,將河屲村入村道路兩旁的樹木大肆破壞”中“將河屲村入村道路兩旁的樹木大肆破壞”問題,通過走訪信訪中的新修道路,并查看了新修路段連接的未修道路,通過新舊路兩旁情況對比、詢問沿路居民和上級下發認定圖庫對比,新添堡鄉河屲村2013年修建村組道路時道路兩旁既不是林地,又沒有公路行到樹。
是否屬實: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接到信訪交辦單后,會寧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縣林草局和新添堡鄉政府成立聯合調查核實組,由相關單位主要領導負責,通過走訪現場、詢問村民和上級下發認定圖庫對比等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調查核實。經調查,關于“道路兩旁的樹木大肆破壞”問題,新添堡鄉河屲村2013年修建村組道路時道路兩旁既不是林地,又沒有公路行到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