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行時)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19-10-12
1.信訪受理編號:929
信訪反映問題:白銀區后長川村山溝內有一加工售賣石灰作坊,破壞周圍600余畝草地,生產時煙塵很大,嚴重污染當地生態環境。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關于“白銀區后長川村山溝內有一加工售賣石灰作坊,生產時煙塵很大,嚴重污染當地生態環境”的問題。經7月27日現場檢查,白銀區強灣鄉川口村六社后長川紅拐子山溝內空地有一處白灰場地,為當事人呂永平售賣轉運白灰的臨時堆放場地。該白灰場北側堆有白灰200余噸,占地約5.3畝,全部用黑色防塵網進行了覆蓋。該場地為當事人呂永平用于堆放中轉銷售白灰,經混合后用于G341線項目工地施工建設,無生產廠房、建筑物及生產設備,也未發現任何生產跡象。通過詢問當事人得知,2016年共堆放石灰約3000噸,通過逐步外銷清運,目前剩余約200噸。經與當地村民核實,舉報人反映的“生產時煙塵很大”實際是指該堆場在混合石灰、拉運裝車時未嚴格落實抑塵措施,產生了揚塵污染,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影響。故“白銀區后長川村山溝內有一加工石灰作坊”情況不屬實,“售賣石灰,生產時煙塵很大,嚴重污染當地生態環境”情況屬實。
關于“破壞周圍600余畝草地”的問題,該問題為本次新舉報問題。當事人呂永平堆放白灰場地系白銀區強灣鄉昌茂養殖專業合作社肉牛養殖場飼料廠用地范圍。2010年12月10日,白銀區批復同意白銀區強灣鄉昌茂養殖專業合作社占用集體土地30.7畝新建肉牛養殖場,占用荒山地27.3畝新建肉牛養殖場飼料廠。2009年白銀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庫顯示飼料廠范圍內有采礦用地10.23畝,未利用地(其他草地)17.07畝。2011年12月7日,該合作社申請辦理了肉牛養殖場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由于飼料廠一直未動工建設,至今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家土地變更調查等相關規定,土地平整或堆放場等實地沒有發生建設的,地類不發生變化,屬于實地“偽變化”,數據庫按現狀調查,仍然按原地類認定和管理。2019年7月27日,現場技術人員通過手持GPS定位、電腦測算等方式,確定當事人呂永平售賣轉運白灰堆場面積29.9畝,經對比白銀區劃定草原數據庫該地塊地類為草原,故舉報人反映“破壞草地”情況屬實,“破壞周圍600余畝草地”情況不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1.2019年8月1日,白銀區政府相關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對2016年辦理的案件進行了復核,發現第一次投訴件辦理過程中存在對石灰所占土地性質沒有核查,造成29.9畝草原被繼續占用。在此期間,強灣鄉雇傭的草管員、強灣鄉政府、原區農牧局下屬的畜牧水產中心均未發現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經研究,對2016年案件辦理單位以及本次投訴信訪問題涉及的責任人都移交紀委監委依法依紀問責。
針對原信訪案件辦理單位未做到繼續跟進督導,當事人堆放石灰未清理徹底問題。2019年8月7日,經白銀區紀委書記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對原農牧局、強灣鄉對林草地堆放石灰存在日常監管不力和工作不嚴不實的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決定:針對核查發現的強灣鄉川口村六社社長高佑家的違規出租草地問題,移交強灣鄉紀委調查處理;針對原區農牧局二級單位區畜牧水產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在草原監督管理工作中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對分管副局長韋鳳祥進行提醒約談,對區畜牧水產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干部何振通進行告誡約談;針對強灣鄉政府在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中不嚴不實的問題,對強灣鄉村鎮建設和環境衛生管理中心原主任張天鴻進行告誡約談,對原分管副鄉長余曉寶進行提醒約談;針對強灣鄉政府在草原巡查工作中工作不力的問題,對強灣鄉農業服務中心原主任李學峰進行誡勉談話,對原分管副鄉長魏從元和包村領導鄉黨委書記趙成勇進行告誡約談,并向強灣鄉政府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加大對草原巡查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
針對白銀區強灣鄉川口村六社社長高佑家違規出租草地問題,2019年9月5日,白銀區強灣鄉川紀委對強灣鄉川口村六社社長高佑家進行誡勉談話。
2.經核查國土影像,并詢問當事人自2016年9月堆放石灰3000噸,生態環境部門處理處罰后要求逐步清運,并對原堆場進行覆蓋灑水,當事人自以為處理完畢。對于剩余石灰,當事人已于2019年8月2日前拉運清理完畢,并在拉運過程中及時灑水降塵,同時對石灰場填埋覆土、播撒草籽,恢復植被。
3.經市自然資源局白銀分局調查認定,該地塊地類為國有未利用地;經區林草局初核,該地塊地類為基本草原,破壞面積29.9畝。當事人呂永平涉嫌刑事犯罪,區林草局已將問題線索移交白銀市公安局白銀分局進行依法依規查處;甘肅省白銀市公安局白銀分局經審查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呂永平有犯罪的故意和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鑒于此,區林草局對當事人進行行政立案處罰。2019年9月19日,區林草局對當事人呂永平違法行為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款貳萬元(¥20000.00),并對毀壞草原限于2019年10月31日前恢復原狀。截至目前,石灰場植被已恢復,當事人已將罰款金額如數繳清。
2.信訪受理編號:1638
信訪反映問題:靖遠縣北大街五合西路香格里拉小區2號樓一樓濱河人家餐廳每日早上09:00-次日01:00營業期間喝酒劃拳喧鬧聲噪音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靖遠縣
污染類型: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核實,濱河人家餐廳位于香格里拉小區2號樓1層,2號樓2層至6層全部為普通住宅,營業期間客觀上存在噪音擾民問題,該信訪投訴問題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靖遠縣對濱河人家餐飲店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要求當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規范經營,糾正噪音擾民行為。經營者王宏績當場鄭重承諾,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規范經營,積極勸導顧客文明用餐,保證不再發生噪音擾民行為,對涉及噪音擾民的包廂窗戶進行了封閉隔噪處理,并簽訂了承諾書。針對濱河人家餐飲店噪音擾民后期整改實效,由烏蘭鎮食藥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大日常檢查力度,密切關注,做好后續整改各項工作。
3.信訪受理編號:1659
信訪反映問題:每日07:00—20:00,靖遠縣烏蘭東路靖遠縣衛生局家屬院東側廢舊回收公司加工鋼材時噪音嚴重擾民,且噴漆時油漆味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靖遠縣
污染類型: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被舉報地點為靖遠錦東再生物資回收有限責任公司,位于靖遠縣城柳州路中段北側,主要從事廢舊鋼材回收加工活動,加工切割過程中有噪音產生,偶爾會有噴漆作業,造成噪音和油漆味擾民,該信訪投訴問題反映情況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靖遠縣對被舉報場所進行了立查立改,在進行現場取證后,要求經營者立即停止加工作業。該企業負責人已將加工設備搬離,此處僅作為倉庫使用。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將該加工廠納入日常巡查監管范圍,加強整改落實督導工作,確保按要求落實到位。
4.信訪受理編號:1632
信訪反映問題:2011年至今,白銀區政府在棚戶區改造時破壞了白銀區北環路與紅會路十字路口東側200處原白銀公司小鐵山礦綠化隊200多畝林地用于修建廠區和房屋。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關于“2011年至今,白銀區政府在實施棚戶區改造”的問題情況不屬實。2011年至2014年,白銀公司實施了冶金路大型及紅衛村片區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該項目位于什字街以東、白銀公司自用鐵路以北、白寶鐵路以南,總用地面積97387.1平方米,規劃建筑面積129801.41㎡;規劃建設棚戶區改造安置房1682套。該項目具體由白銀公司下屬子公司甘肅銅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規劃建設,自2011年3月開始拆遷,2012年4月開工建設,2014年9月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項目可研批復、規劃條件通知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施工許可證等建設手續齊全。
關于“在棚戶區改造時破壞了白銀區北環路與紅會路十字路口東側200米處原白銀公司小鐵山礦綠化隊200多畝林地用于修建廠區和房屋”的問題,經白銀區林業和草原局查閱歷年林地更新成果數據庫,證實該區域范圍不占林地。故舉報情況不屬實。
是否屬實:不屬實
5.信訪受理編號:1945
信訪反映問題:1.甘肅銅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白銀市人民政府國有工礦棚戶區拆遷改造時破壞了200多畝綠化林地。2.2016年6月28日,山東華達公司將白銀區四龍路街道紅衛村100多棵樹毀壞。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污染類型:生態
調查核實情況:關于“甘肅銅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白銀市人民政府國有工礦棚戶區拆遷改造時破壞了200多畝綠化林地”的問題。經核查,2011年至2014年,甘肅銅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實施了冶金路大型及紅衛村片區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該項目位于什字街以東、白銀公司自用鐵路以北、白寶鐵路以南,總用地面積97387.1平方米,規劃建筑面積129801.41㎡;規劃建設棚戶區改造安置房1682套。該項目自2011年3月開始拆遷,2012年4月開工建設,2014年9月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項目可研批復、規劃條件通知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施工許可證等建設手續齊全。經白銀區林業和草原局查閱歷年林地更新成果數據庫,證實該區域范圍不占林地。故舉報情況不屬實。
關于“2016年6月28日,山東華達公司將白銀區四龍路街道紅衛村100多棵樹毀壞”的問題。經查北環路管廊施工在原有道路 規劃紅線范圍內,紅線內的地上附著物不存在新的征遷任務;樹苗所在地為排洪溝,屬國有土地,2016年在北環路管廊開挖過程中,北環路南側連接紅衛村與北環路道路東側10余米處東大溝(排洪溝)共移栽27棵樹,沒有舉報件中所述的毀壞100多棵樹。
是否屬實:不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