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 為何成了要褒獎的行為
編輯:楊馥萌 信息來源: 西e網-人民網發布時間:2016-5-13
近日,禮讓行人的機動車主姜賀松被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白少康點贊。“被點名表揚很意外,”姜賀松表示,自己在加拿大學車,在培訓駕駛證時就教駕駛員要關注“行人為主”的理念,他自然而然養成了禮讓行人的習慣。
中國已經成為“汽車大國”,然而與之相匹配的“汽車文明”尚未建立起來。不論是闖紅燈、飆車,還是車窗拋物,抑或“路怒族”,汽車文明的缺失,讓人們的出行之旅缺乏足夠的品質;以至于“禮讓行人”這樣的“應該的”行為,被提升為需要褒獎的行為。
筆者有一位朋友定居在德國慕尼黑,她曾經跟我講述過德國的“禮讓行人”。當行人正在或者即將穿越斑馬線的時候,機動車要停駛或低速行駛,等待行人過去。司機和行人作為交通參與者,要破解利益沖突,“弱勢補償”雖然不見得是最好的策略,卻一定是“最不壞”的選擇。
從社會學的角度上講,公共秩序大體可以分為法律秩序、市場秩序、社區秩序三種類型。不同的公共秩序,有著不同的價值追求和利益考量。交通出行既是一種法律秩序,也是一種社區秩序,其良性運行,離不開行人和司機的共同參與。如果雙方針鋒相對,不可避免會導致“兩敗俱傷”;如果雙方都遵循基本的公共規則和文明共識,才會實現互利共贏。
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后果,就是行人無規則地橫穿馬路;甚至采取一種“抱團壯膽”的方式逼迫司機停駛或低速行駛。司機和行人互相對抗,不僅損傷了交通效率,也增添了出行的安全風險。“禮讓行人”表面上增添了司機的出行成本,實際上卻讓司機的出行更加安全、更有效率。
在路權分配上,給予行人更多的“弱勢補償”,有助于讓公共生活更有品質。對于司機來說,“禮讓行人”到底有多難?許多時候,我們缺乏的不是行為能力,而是缺乏向好向善的動力和意愿。只有多一些“禮讓行人”的價值堅守,實現行人和司機的良性互動,出行之旅才會更加順暢、更加舒心。
原文鏈接: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6/0513/c1003-28348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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