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區開展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試點工作
編輯:平川區工商局 信息來源: 西e網發布時間:2016-8-22
為落實市工商局相關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促進消費維權社會協同共治,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近日,平川區工商局積極推進“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并率先在平川區凱爾亮超市開展了試點工作。
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制度,是指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導致合法權益受損時,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進行維權,該經營者必須依法承擔首問責任,不得推諉。
消費環節賠償先付制度,是指有柜臺或者場地出租的商場、超市,特別是具備一定規模的家具、建材、家電等大型商場(以下簡稱商場),攤位較多的集貿市場、批發市場(以下簡稱市場),網絡交易平臺、電視購物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等與場所內的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在雙方自愿基礎上簽訂消費者投訴賠償先付協議(條款),當出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而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故意拖延處理或者無理拒絕賠付,以及因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撤場等情況導致消費者無法獲得賠償時,由商場、市場和平臺經營者向消費者進行先行賠付。商場、市場和平臺經營者向消費者進行賠償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約定向有關銷售者、服務者進行追償。
兩項制度的落實,進一步強化了經營者依法履行消費維權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保障了權益受侵害消費者先行索賠的權利,為提升經營者誠信意識、提高消費糾紛解決效率和創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目前,興平路工商所已經指導試點單位完善了相關管理制度,簽訂了經營者首問承諾書,并在經營場所內懸掛了賠償先付標識。下一步,平川區工商局將指導轄區內其他經營主體開展好試點深化工作。對于對消費者投訴相對集中或處理消費糾紛不力的經營者,將要通過行政約談、發送建議書等方式及時進行督促整改。對拒不履行首問責任的經營者,將會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