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營造活而有序市場環境
編輯:會寧縣工商局 信息來源: 會寧縣非公發展辦發布時間:2017-3-8
在2月17日召開的全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座談會議之后,會寧縣工商局立即召開會議,傳達全市工作座談會議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從嚴格落實監管責任主體、不斷健全監管機制、發揮聯合懲戒作用等方面,進行了重點部署,層層靠實工作責任,更大力度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確保各項改革措施取得扎實成效。
一是嚴格落實監管責任主體。縣局要求,各股室、分局、工商所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要求,嚴格遵循“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強化協作 、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定履行法定職責,在執法過程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線索,主動作為,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要及時告知相關部門,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實現無縫銜接。
二是不斷健全市場監管機制。在辦證過程中要認真履行“雙告知”職責,主動做好對申請人的前端引導和服務,積極協助審批部門推進改革,實現與審批部門工作有序銜接,防止監管真空。各股室要主動履職盡責,建立監管清單,嚴格履行“雙隨機”抽查,對市場主體的監督檢查全面通過“雙隨機”抽查方式進行,確定年內對市場主體的抽查不少于兩次,抽查比例不少于3%。同時,要積極探索建立綜合執法,聯合檢查等監管模式,實現“一次抽查,全面體檢”,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三是持續發揮聯合懲戒機制作用。嚴格落實《全市失信企業協同監管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精神,推進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進一步建立完善失信懲戒措施。對在抽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規定及時錄入,有序推進年報公示工作,對未按期公示年報、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通過登記住所無法取得聯系的企業,要嚴格按照《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的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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