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安廳出臺貨車超載交通違法處罰標準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18-1-5
為進一步規范公路治超執法工作,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甘肅省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依法查處貨車超載交通違法行為。
-處罰標準
1.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記3分;
2.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超載30%以上50%以下的,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對駕駛人處500元罰款、記6分;
3.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以上不足100%的,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記6分;
4.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以上的,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對駕駛人處2000元罰款、記6分。
-六類情形可投訴
1.不依據稱重和卸載單所載明的超載比例實施處罰;
2.利用職務便利,以各種形式收受當事人及其委托人財物;
3.違規收取停車保管費、通行費等費用;
4.超期扣留違法超限超載車輛不作處理;
5.在公路超限檢測站(點)以外現場處罰車輛超限超載違法行為;
6.其他執法不規范的問題。
-監督電話
蘭州:0931-5167000
白銀:0943-5938700
定西:0932-8613709
嘉峪關:0937-5906730
酒泉:0937-2696829
張掖:0936-8253653
金昌:0935-8596500
武威:0935-6117137
臨夏:0930-6388611
甘南:0941-8212898
隴南:0939-8388622
平涼:0933-8295035
慶陽:0934-8681040
天水:0938-8613569
廳交管局:0931-515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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