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干部酒后駕車將依法從重處罰 嚴格執行“七個一律”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18-3-28
3月27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日前,省公安廳出臺了打擊酒駕醉駕違法行為嚴格執行“七個一律”規定,要求對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的,在依法從重處罰的同時,一律通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紀委監委。
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廣泛宣傳“七個一律”規定的同時,對阻礙民警執法者,一律行政拘留;暴力、威脅民警執勤者,一律刑事拘留。
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嚴格執行“七個一律”規定:
(一)對飲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依法從重處罰,暫扣機動車駕駛證;
(二)對飲酒駕駛受到行政處罰后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應當予以行政拘留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三)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應當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危險駕駛罪移送起訴;
(四)對黨員或者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的,在依法從重處罰的同時,一律通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紀委監委;
(五)對查處酒駕醉駕工作一律全程錄音錄像,現場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
(六)對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七)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職務,涉嫌構成妨害公務罪,應當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妨害公務罪移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