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9月1日起施行《辦法》 單位和個人防沙治沙 投資階段免征各種稅費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18-7-30
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甘肅省實施(防沙治沙法)辦法》,該《辦法》將于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違反本辦法規定,搞營利性治沙造成土地沙化加重的,每公頃最高罰款5萬元。
《辦法》明確,對群眾生產生活構成重大威脅的主要風沙口、沙化擴展活躍區、風沙源區、沙塵路徑區等重點區域,應當優先治理??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單位和個人防沙治沙,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根據防沙治沙的面積和難易程度,給予從事防沙治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資金補助、財政貼息以及稅費減免等政策優惠。單位和個人投資進行防沙治沙的,在投資階段免征各種稅費;取得一定收益后,可以免征或減征有關稅收。
《辦法》規定,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營利性治沙造成土地沙化加重的,由縣級以上政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并處每公頃5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