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確定棚戶區9條認定標準 滿足任意4條就可納入改造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18-8-31
啥樣的住宅區才能算得上棚戶區?以后有了官方認定方法。近日,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城鎮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對城鎮棚戶區的概念界定、認定標準、認定依據和認定程序等進行明確,其中,滿足9項條件中的任意4項的住宅區域就可以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范圍。
啥樣的住宅區叫“棚戶區”?
《意見》明確指出,城鎮棚戶區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域內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筑密度較大、房屋使用年限較長、使用功能不全、基礎設施簡陋或年久失修、存在質量安全、消防治安等隱患的區域。包括城市棚戶區(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域內的國有工礦棚戶區、建制鎮棚戶區和舊住宅區改擴翻建房屋)、城市危房、城中(邊)村。
9項條件中滿足4項可納入棚改
《意見》中對城鎮棚戶區的認定標準和認定依據進行明確。據悉,同時滿足以下任意4項條件的住宅區域可以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范圍。
1.建筑結構以簡易結構、土木結構、磚木結構、磚混結構等為主。
2.房屋建筑密度較大。
3.房屋使用年限較長(城市棚戶區原則上為使用20年以上的房屋,城中(邊)村、建制鎮駐地房屋和改擴翻建房屋原則上為使用15年以上的房屋)。
4.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室內空間和設施不能滿足基本生活要求(如無集中供水、無分戶廚衛等)。
5.市政基礎設施不健全,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交通、污水和垃圾處理等配套基礎設施不齊全或年久失修。
6.公共服務設施薄弱,無基本教育、醫療衛生、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
7.住宅區域內無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等,建筑消防不符合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房屋結構抗震不符合要求,出現地基下陷、房屋裂縫、存在地質災害等其他安全隱患。
8.房屋質量總體較差,評定為C級、D級的房屋。
9.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公共利益需要,嚴重影響城市規劃實施或有礙城市景觀的住宅區。
城鎮棚戶區認定依據包含能證明房屋年限、性質、功能、現狀的相關材料;能證明水、電、氣、暖、交通、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不全的相關材料;危房鑒定報告;消防安全評估報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2/3以上住戶同意
才可納入棚戶區改造計劃
《意見》明確,在摸底階段,由街道、鎮政府組織現場勘察和入戶調查,登記房屋信息和群眾意愿,除D級危房外(經鑒定為D級危房的,必須限期搬離,直接列入棚戶區改造),須經2/3以上住戶同意,方可納入棚戶區改造計劃。此外,《意見》也對新建棚戶區改造項目具體指標提出要求:綠地率≧30%、建筑密度≦40%、容積率≦4。對綠地率﹤30%、建筑密度﹥40%、容積率﹥4的項目須充分論證,由市、縣區政府研究決定。
強化優惠政策
力爭2020年基本完成
全市城鎮棚戶區改造
《意見》明確,我市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具體減免按照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返還建筑面積和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筑面積予以核算,減免范圍包括:新建安置房、返還安置的非住宅類建筑(包括返還安置的商鋪)和安置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等。
《意見》明確,到2018年底前,歷年“欠賬”全部開工建設,歷年未拆除房屋全部拆除;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全市現有城市棚戶區、城中(邊)村和城市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