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治理需要久久為功精準施策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18-9-29
省環保廳日前下發關于防止在環境監管執法和生態環保督察(查)領域“一刀切”的函,明確全省各地在環境監管執法和生態環保督察(查)領域嚴禁“一刀切”的行為。
自2015年新環保法頒布執行以來,我省各級環境執法機構依法從嚴從重查處了一批環境違法行為,取得了一定成效,環境執法效能得到了有效提升。但是隨著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督察(查)工作的不斷深入,一些地方平時不作為、不擔當,督察(查)時因擔心問責而采取企事業單位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的做法,既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便,也直接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違背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初心,更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要求相違背。
環境治污需要嚴格執法,但“鐵腕執法”,并不意味著可以不分青紅皂白,對企業“一關了之”。以前對污染的姑息縱容,到現在的“一刀切”,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都是對依法治國精神的違背,其實質是對權力的濫用。這種“一刀切”的工作方式,看似雷厲風行,實則是變相的懶政怠政,破壞了法律的嚴肅性和執法的法律基礎,帶來的后果恐怕比污染的危害更嚴重。
環境污染具有復雜性,牽涉到排放標準、環保監管與正常生產發展之間等諸多環節,若為應付一時的檢查,搞短期“過關”,不分青紅皂白一律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既不利于發現真正存在的問題,也容易誤傷合法生產企業,其結果必然是“逆淘汰”——如果一個企業花大代價治污,或認真按環保要求整改,卻依然逃不過關停的命運,那么,誰還愿意在環保上花錢,誰還會去花大力氣去治污?因此,環保“一刀切”看似簡單省事,見效也快,但這種“株連式”的執法背離了法治的基本原則,有嚴重的后遺癥,顯然不利于增進社會和民眾對環保的認同,也不利于形成環保治理的長效機制。
生態環境的治理保護功在當下利在千秋,是一項久久為功的事業。依法開展環境治理工作,離不開各地各部門對各項環保指標與工作的層層分解與嚴格執行。在具體執法過程中,首先得明確哪些該關停、哪些不該關停,那些需要整改,這就需要找出真正的“污染源”,區分輕重緩急,精準施測,避免簡單粗暴的“一關了之”,尤其要切忌只從部門工作出發,將環保與生產發展簡單割裂。面對涉污企業,應當根據具體問題采取針對性治理措施:對于沒有合法手續,且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必須依法嚴肅整治,需要停產整治的,堅決停產整治,需要淘汰的堅決予以淘汰;而對于具備合法生產或經營資質的企業,環保部門應及時幫助其整改,讓生產、經營回到正常的環保標準之下。這樣才能真正讓環保成為發展經濟、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的堅強保障。
此次省環保廳明確全省各地在環境監管執法和生態環保督察(查)領域嚴禁“一刀切”行為,并不是要削弱治理力度,而是要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針對性地加強執法,精準執法。這一原則,不僅應在環境監管執法和生態環保督察(查)領域執行好,更該貫穿于整個環保治理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