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起甘肅省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18-11-7
11月6日記者獲悉,《甘肅省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經省政府同意印發實施。《方案》明確提出,11月10日起,我省將在全省范圍內對國務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中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讓更多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
《方案》提出,11月10日起,我省將對納入“證照分離”改革范圍的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審批事項分別采取以下四種方式進行管理。1.直接取消審批。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直接取消。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2.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對取消審批后有關部門需及時準確獲得相關信息,以便更好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市場主體報送材料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將“證照分離”改革后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審批改備案事項,納入我省“多證合一”整合事項,通過“多證合一”改革整合到營業執照上。3.簡化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省直有關部門要制作告知承諾書,并向申請人提供示范文本,制定標準化《辦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市場主體要誠信守諾,達到法定條件后再從事特定經營活動。有關部門實行全覆蓋例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并予以從重處罰。4.完善措施,優化準入服務。對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保留審批,優化準入服務。
《方案》提出,針對改革事項,全省要分類制定完善監管辦法,明確監管標準、監管方式和監管措施,并將監管辦法和措施向社會公開,加強綜合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全面推進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構建全省統一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和制度規范,逐步實現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常態化,推進抽查檢查信息統一歸集和全面公開。建立完善懲罰性賠償、“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等制度,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進一步推進聯合執法,建立統一“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環節依法實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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