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重視詩話著作的詩學價值
編輯:魏少梧 信息來源: 西e網-光明網發布時間:2019-1-22
詩話不等于詩學。所謂詩話,是專指與詩歌及詩人相關的助閑談類著作,它們一般多記事,少論評,即便有論評,占的比例也不大,較多的內容是關于詩人的逸聞、軼事,詩歌的分類、沿革、鑒賞,以及聊資閑談的涉及詩歌的話語,宋代之后不少詩話類著作,甚至純系前代詩話的匯編,不見或罕見編者的自家論評。而詩學則屬于研究詩歌的理論,從廣義上理解,它也指文藝理論,這是由亞里士多德《詩學》一書延伸的概念。不過,中國文學史上相當部分的詩話類著作,其實是很富有詩學價值的,值得引起我們的重視。
問世于南宋時代的嚴羽《滄浪詩話》,是一部具有鮮明風格特色且極富詩學價值的詩話類著作。全書包括五個部分——詩辨、詩體、詩法、詩評、考證,這五個部分可謂有分有合:分者,各自獨立,條分縷析,思辨清晰;合者,五個部分均統合于全書的總體詩學體系內,無不圍繞作者的主體詩學觀念展開論述。書中,嚴羽旗幟鮮明地提出,學詩者須“以識為主”,這個“識”字,既包含認識,也包括見識、識力——對詩歌基本原理的認識、對詩歌技巧的見識、對詩歌價值的識力。而要達到這個“識”,必須做到八個字:“入門須正,立志須高”。從嚴羽對這八個字的闡釋中,我們可以清楚知道,嚴羽推崇的是自漢魏晉以迄盛唐時代的詩歌創作,其中特別是盛唐(“以盛唐為法”)。嚴羽這里所提出的對詩歌創作和評論的認識觀,很值得詩歌創作者和批評者參考,他所倡導的,是他認為的詩歌發展的正道,這包括了楚辭、古詩十九首、樂府詩、漢魏五言詩等在內的整個這一路的詩歌,其中既有楚辭,也同時包含了古詩十九首、樂府詩、漢魏五言詩,以及杜詩等作品,它們所反映表現的內容及其藝術風格,與《詩經》的一脈相承。
不僅如此,嚴羽《滄浪詩話》最顯獨家特色的,乃是以禪論詩、以禪喻詩,由此提出“妙悟說”,其語謂:“大抵禪道惟在妙悟,詩道亦在妙悟”,“論詩如論禪”,“悟第一義”,“惟悟乃為當行,乃為本色”。很顯然,道與悟是嚴羽以禪喻(論)詩的核心概念范疇。這里所謂“詩道”,即詩歌的普遍真理,它是嚴羽整個詩歌理論的根本基礎,也是嚴羽詩學體系的基本命題和判斷標準,由此生發出對詩歌史、宋代詩歌和論學詩的種種論斷。筆者認為,如果說《滄浪詩話》是嚴羽闡釋詩歌理論主張的專門論著,那么以禪喻(論)詩,乃是嚴羽所闡發的詩歌理論主張的核心所在。當然,詩禪之喻難免偏頗之處。對言說詩歌所借助的禪而言,因其屬于宗教理性說教的對象——蘊含禪理和禪機(禪家機鋒),包孕了玄秘難測的成分,人們對其很難予以確切把握和捉摸,何況,禪本身畢竟不是詩,禪具宗教哲理色彩,詩則是文字表述情感的藝術形式,兩者可以有相通之處,卻也有不相一致者——禪靠悟,悟是其止境,達到了悟,即達到了禪的最高境界;而詩則不然,詩是悟外還有意,它并不以悟為止境,兩者不是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盡管如此,嚴羽禪與詩關系的比喻,畢竟有助于對詩歌機理的闡釋與理解。
嚴羽在《滄浪詩話》中,還說了一段非常具有詩學哲理的話,盡管對這段話的理解,迄今學界尚有異議,但筆者以為,仔細辨析,這段話中透露的,既是對詩歌本質的概括認識,也是對如何寫好詩歌并成為好詩人的切實指點。他說:“詩有別材,非關書也;詩有別趣,非關理也。然非多讀書,多窮理,則不能極其至。所謂,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這段話充滿了辯證法,它既指出了詩歌就是詩歌,它的材,與趣、與書本、與學理均無關系,它不像學問,書讀得越多,懂得的理越多,水平就越高,它們之間沒有內在的必然聯系;但它也同時說明,要想寫好詩,成為好的詩人,如果不多讀書,不多懂得或掌握學理,那么,要想達到詩歌創作的高境界、高水平,恐怕也是不太可能的。由此,嚴羽進一步提出了所謂好詩的界定與概括:“詩者,吟詠情性也。盛唐諸人惟在興趣,羚羊掛角,無跡可求。故其妙處透徹玲瓏,不可湊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鏡中之象,言有盡而意無窮。”這里,嚴羽不僅指出了何謂詩——詩歌的本性乃在于“吟詠情性”,同時也闡明了他認為的好詩應該達到何種標準。在嚴羽看來,詩歌要有“趣”,這個“趣”的表現,在詩歌中應該是“羚羊掛角,無跡可求”,這才是高水準的表現,而能達到這個水準的,唯有盛唐的詩人作品,它們才是“透徹玲瓏,不可湊泊”、“言有盡而意無窮”——“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鏡中之像”。這段形象的比喻,后來成為后世不少學者在闡述詩歌鑒賞和評論時常加引用的佳句。
宋代胡仔編撰的《苕溪漁隱叢話》,雖屬詩話匯編之作,卻不乏個人獨立的詩學見解,其主要體現于編錄眼光和所作的論評與考據上,這是十分難能可貴的。例如,他說:“文章必自名一家,然后可以傳不朽。”“學詩亦然,若循習陳言,規摹舊作,不能變化,自出新意,亦何以名家!”胡仔十分推崇江西詩派的“奪胎換骨”“點鐵成金”說,認為詩作不必在多,只要有一句,或有數聯,或有一篇,能傳播于后世且膾炙人口者,即可以詩名世。但他并不贊成過分地求奇,且不主張泥于江西派而不移易,他力主“蓋欲學詩者師少陵而友江西,則兩得之矣。”這是比較客觀實在的認識見解。
明清之際的王夫之《姜齋詩話》,其詩話書名雖非王夫之生前所定,但書中所闡述的詩學主張,很值得首肯。如王氏所創的“以意為主”說:“意猶帥也。無帥之兵,謂之烏合。李杜所以稱大家者,無意之詩十不得一二也。煙云泉石,花鳥苔林,金鋪錦帳,寓意則靈。”很顯然,這里所謂的意,乃指統帥詩篇中所有字詞及詞采典故的中心,是寓含于詩篇通體內部的思想內核,它主宰詩篇的靈魂,是詩人情感的寄托。在王夫之心目中,詩當意起而始,意盡而止,若違于此,則斷非好詩。對于意與韻的關系,即思想內容和藝術形式的關系,王夫之認為,不能強求韻而破壞意,倘一味強意就韻,單純追求韻律的抑揚優美,致使意受損,而導致“氣絕神散,如斷蛇剖瓜矣”,則其詩肯定也就支離破碎、不忍卒讀了。可見,在王夫之看來,意絕對占據詩歌創作的主導地位,不可輕忽。
當然,在我們今天看來,上述詩話著作中所述及的論評見解,也有未必完全切合詩歌創作實際之處,有些詩歌主張或論評見解,不免偏頗之處,尚需作更符合藝術創作規律的全面分析、闡釋和評判。只是我們花工夫去挖掘、梳理、提煉、歸納、總結,是可以為文學遺產的繼承服務的。
作者:徐志嘯(上海交通大學人文藝術研究院客座教授)
《光明日報》(2019年01月21日13版)
原文鏈接:http://news.gmw.cn/2019-01/21/content_323809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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