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通過報廢機動車管理辦法 允許發動機總成等再制造
編輯:魏少梧 信息來源: 西e網-人民網發布時間:2019-1-31
人民網北京1月31日電(鄂智超)在30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辦法》)正式通過。該《辦法》打破了此前實行數量控制的壟斷管理,符合規定的企業經批準均可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同時,允許了報廢機動車發動機總成等部件的再制造。
本次通過的《辦法》為適應循環經濟要求,允許將具備再制造條件的報廢機動車發動機、變速器、前后橋等“五大總成”出售給再制造企業,并對回收、拆解等環節規定了更嚴格的環保要求。
據悉,老版《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于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并施行,其中規定了對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業務須獲得相關部門的資格認定,并禁止報廢汽車整車,“五大總成”和拼裝車進入市場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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