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實施生態環境紅黃牌管理制度——吃“紅牌”違法單位警示期間暫停項目審批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19-2-14
2月12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為加強全省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落實排污者主體責任,保障群眾環境權益,該廳日前印發《甘肅省生態環境紅黃牌管理制度》。
《制度》明確了14種行為適用“黃牌”警示,除了水、氣等排放方面外還涉及固體廢棄物、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建設項目、環境監測機構等多個方面。
“紅牌”警示則更為嚴格,除了將監測機構數據造價列入其中外,拒不配合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被法院強制執行,已受到“黃牌”警示,經整治后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污染嚴重的將直接被列入“紅牌”警示。
《制度》明確,被“紅黃牌”警示的違法單位,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應該列為雙隨機重點檢查對象,加大執法、監測頻次。被“紅牌”警示的違法單位在警示期間暫停(新、擴、改)項目審批(環保治理設施除外)。
整改完成后,違法單位要求撤銷“紅牌(黃牌)”警示的,需向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同意后方能退出。
上一篇:
下一篇:甘肅出臺耕地占補平衡管理辦法 不得在生態環境敏感區域安排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