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活動
編輯:白銀市工商局 信息來源: 白銀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時間:2019-4-23
為全面貫徹落實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市藥品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提高全市藥品零售企業質量管理和藥學服務水平,白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含零售連鎖門店)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活動。
此次整治活動分為自查整改和監督檢查兩個階段進行。2019年4月30日前,全市所有藥品零售企業對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開展自查,對執業藥師配備不到位、存在“掛證”行為和不能在崗服務的執業藥師等問題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主動進行整改,并上報自查整改情況。2019年5月起,組織各縣區局開展全面監督檢查。凡檢查發現藥品零售企業未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依法查處,同時將該企業列入年度重點檢查對象,進行跟蹤檢查或飛行檢查;凡檢查發現藥品零售企業存在“掛證”執業藥師的,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同時通報當地醫保管理部門,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凡是檢查發現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上報省局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在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記錄并予以公示。
此次專項行動將持續至2019年9月底,市局積極開展宣傳引導,在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及整治動態,接受社會監督。強化督查檢查,查處并曝光一批違法違規的藥品零售企業和從業人員,形成嚴查重處的高壓態勢,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秩序和執業藥師執業行為,切實保障全市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