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機制提升質效-白銀市院出臺檢察官業績考核評價機制
編輯:白銀市檢察院 信息來源: 白銀市檢察院發布時間:2019-6-14
“讓檢察官業績考核評價制度成為白銀市檢察機關強監督、塑公信、鑄檢魂的有力抓手”。近日,為進一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積極應對內設機構改革及工作職能調整,白銀市檢察院修訂印發了《白銀市檢察機關檢察官業績考核評價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對內設機構改革后原《辦法》與檢察工作不相適應的指標進行調整,將考核的范圍延伸至兩級檢察院全體員額檢察官,增加了精細管理的評價導向,充分發揮檢察官辦案主體作用,確保檢察權依法公正行使。
《辦法》在考核制度的設置上體現“三方面”。一是在檢察官司法業績檔案中將其在司法辦案、履行監督職責中兌現考核指標的情況常態化歸集固定,記錄業務工作成長發展過程。二是每季度按照《辦法》對兩級院辦理同一類檢察業務的入額院領導、員額檢察官計算業務積分,通報排名,促進及時明確定位,查漏補缺,調整工作方向。三是在年終考核時以檢察官當年四個季度的綜合業務積分,確定全年檢察辦案業績情況,結合從事其他工作的考核結果,綜合評定檢察官業績等次。
《辦法》在考核指引的設置上體現“三突出”。一是突出“監督屬性”。要求各業務條線在設置指標體系時,突出監督業務指標,且在權重分值設置上有所側重。二是突出“重點案件”。要求各業務條線對“六項重點工作”設置明確的工作標準及相應加減分,增加關于涉黑涉惡案件的考核項目,為推進掃黑除惡等專項工作深入開展,提高工作質效,提供了有力的抓手。三是突出“重點數據”。為進一步提高部門負責人對關鍵業務數據的掌控力,按省市院業務數據通報排名分層次對負責人業務素能進行考核,突出重點業務數據對條線工作的引領作用。
《辦法》在考核項目的設置上體現“三引入”。一是將防錯糾錯機制引入《辦法》。為提高檢察官辦案的責任心,防止因案卡錯填影響檢察工作,規定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內案卡信息填錄錯誤被高檢、省、市院通報予以減分;二是將法律文書獎優罰劣機制引入《辦法》。規定所辦案件編寫案例被高檢院選定為指導性案例的、被評為省級以上精品案件的、撰寫的法律文書被評為優秀法律文書的情形予以加分,被作為“瑕疵法律文書”進行通報的予以減分。三是將業務約談機制引入《辦法》。將《白銀市檢察機關業務約談辦法(試行)》與檢察官業績考核評價相銜接,在評價原則中增加關于業務約談的考核指標,規定出現《約談辦法》規定情形被約談的檢察官,年終考核不得評定為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