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肅省城鄉低保指導標準提高10%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每日甘肅網發布時間:2020-3-20
每日甘肅網蘭州3月19日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金鑫)今天召開的十三屆省政府第83次常務會議決定,2020年全省城鄉低保指導標準在2019年基礎上提高10%,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指導標準同步提高。
提標后,全省城市低保指導標準由年人均6288元提高到年人均6924元,年人均補助水平由5460元提高到6012元。全省農村低保指導標準由年人均4020元提高到年人均4428元;農村低保一、二類對象年人均補助水平分別由4020元、3816元提高到4428元、4200元,三、四類對象補助水平保持不變。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指導標準分為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調整后,今年城市和農村特困供養基本生活標準分別提高為不低于年人均9012元和5760元,比2019年分別增加了838元和534元;照料護理標準每人每年提高240元,按照全自理、半護理、全護理三檔分別不低于每人每年1440元、2640元、3840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