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醫學應屆生可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每日甘肅網發布時間:2021-1-5
省政府印發《甘肅省鄉村醫生管理辦法(試行)》
醫學應屆畢業生可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甘肅省鄉村醫生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試行)》規定,1個行政村原則上設置1所村衛生室(所),符合條件的鄉醫評職稱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1個行政村原則上設置1所村衛生室(所)
《辦法(試行)》明確,1個行政村原則上設置1所村衛生室(所)。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設,人口較少或面積較小的行政村,可與相鄰行政村聯合設置村衛生室(所)。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則上可不設村衛生室(所)。每個村衛生室(所)原則上應配備1名合格的鄉村醫生,服務人口2000人以上的可酌情增配。
醫學應屆畢業生可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鄉村醫生注冊后,方可在聘用的村衛生室(所)執業。新進入村衛生室(所)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允許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臨床醫學、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等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含尚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向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鄉村醫生到達職工法定退休年齡,不再從事鄉村醫生工作。村衛生室(所)確無鄉村醫生接替工作時,經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鄉鎮衛生院可返聘一技之長的退休村醫,返聘期限不超過5年(男村醫不超過65周歲,女村醫不超過60周歲)。返聘村醫直接申請執業注冊。
新鄉村醫生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執業
鄉村醫生在其注冊的鄉鎮衛生院下設的村衛生室(所)均可執業,不需要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跨鄉域以上執業地點變動的,應申請辦理執業地點變更注冊手續。鄉村醫生申請執業地點變更注冊,變更地點在縣域內的,申請人直接向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變更地點跨縣域的,申請人應向原注冊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注冊后,方可向變更執業地點的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重新注冊。
新進入村衛生室(所)執業的人員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執業。鄉村醫生每周1天或每月4天到鄉鎮衛生院開展臨床實踐,在此期間,鄉鎮衛生院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人員到其所在的村衛生室(所)頂崗并提供服務。
符合條件的鄉醫評職稱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在村衛生室(所)連續執業10年以上,年齡45周歲以下,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且群眾反映好的鄉村醫生,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形式選拔錄用,納入編制管理。
納入編制管理的鄉村醫生,執業20年以上評聘中級職稱,30年以上評聘高級職稱,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在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外單列。鄉村醫生評定高級職稱,對論文、計算機應用能力和外語水平不作要求,單獨劃定高級職稱實踐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
掌上蘭州·蘭州晨報記者 梁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