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甘肅省城鄉居民醫保開始繳費 每人每年320元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每日甘肅網發布時間:2021-7-13
每日甘肅網7月13日訊(掌上蘭州·蘭州晨報首席記者歐陽海杰)7月12日,記者從甘肅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明確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期為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規定的參保繳費期內完成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待遇享受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40元,每人每年320元。
個人繳費標準提高40元,為每人每年320元
《通知》要求實施全民參保計劃,2021年度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計劃2227.7萬人。市縣醫保部門要在上年度實際參保人數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本地區常住人口、戶籍人口、就業人口、城鎮化率等指標,結合年度預算,立足實際、科學合理分解落實年度參保計劃,穩步提高參保率,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5%以上。
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40元,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20元。
各地要落實參保資助政策,特困人員、孤兒實行全額資助政策,各縣(市、區)醫保部門根據民政部門的認定名單,代辦參保手續,從醫療救助資金中按個人繳費標準全額繳納。
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人口以及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易返貧致貧人口)在2021年參保繳費后,應在次月內及時按照省醫保局等7部門印發的有關方案規定實施參保資助。
穩定大病保險籌資標準,2021年大病保險繼續按照每人每年90元標準籌資。
中斷繳費時間超過3個月的,設置3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通知》明確,要做好參保待遇銜接。如由居民醫保轉換至職工醫保,核準其轉換前連續2年(含2年)以上參加居民醫保且中斷繳費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繳費當月正常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并停止原參保關系;中斷繳費時間超過3個月的,自繳費之日起,設置3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滿后正常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并停止原參保關系。
由職工醫保轉換至居民醫保,核準其轉換前連續2年(含2年)以上參加職工醫保的不受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限制,其中,中斷繳費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繳費后正常享受當年居民醫保待遇;中斷繳費時間超過3個月且錯過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的,自繳費之日起,設置3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滿后正常享受當年居民醫保待遇。
對于跨區域參保待遇銜接,《通知》指出,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在省內跨統籌區轉移醫保關系,中斷繳費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繳費(含中斷期間補繳醫保費用)當月正常享受醫保待遇;中斷繳費時間超過3個月的,自繳費(含中斷期間補繳醫保費用)之日起,設置3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滿后正常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其中,轉移期間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出院時醫保關系所在地享受當地醫保報銷待遇。
參保人員在省內跨統籌區連續參保,出院時跨年度的,按出院時醫保關系所在地享受當地醫保報銷待遇。
堅決清理重復參保
繳費后,哪種情況可申請退費?《通知》明確,參保人繳納下一年度居民醫保費后,在相應待遇享受期未開始前因重復繳費、死亡、參加職工醫保或其他統籌地區居民醫保,可在終止相關居民醫保參保關系的同時,依申請為個人辦理退費,其中,已通過醫療救助渠道享受參保繳費補貼的救助對象,只退回個人繳費部分;待遇享受期開始后,因上述原因暫停居民醫保參保關系的,個人繳費不再退回。靈活就業人員按年度一次性繳納職工醫保費以后,中途就業隨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可依申請退回其就業后當年剩余月份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的職工醫保費。
要堅決清理重復參保。重復參保是指同一參保人重復參加同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制度內重復參保)或重復參加不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跨制度重復參保),具體表現為同一時間段內同一參保人有兩條及以上參保繳費狀態正常的參保信息記錄。
重復參加職工醫保的,原則上保留就業地參保關系;重復參加居民醫保的,原則上保留常住地參保關系;學生重復參保,原則上保留學籍地參保關系;跨制度重復參保且連續參加職工醫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則上保留職工醫保參保關系。以上各類情形在保留一個參保關系同時,應及時終止重復的參保關系。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工作等靈活就業形式的跨制度重復參保,保留一個可享受待遇的參保關系,暫停重復的參保關系。因入學形成的重復參保,學籍地醫保部門應依托全國信息平臺參保功能模塊,及時通知原參保地醫保部門終止參保關系。就業后形成的重復參保,就業地醫保部門應依托全國信息平臺參保功能模塊,及時通知原學籍地醫保部門暫停參保關系。
除大中專學生入學當年重復參加居民醫保情形外,其他重復參加居民醫保的,需終止相關居民醫保參保關系,并扣減重復參保當年涉及的各級財政補助資金。跨制度重復參保且連續參加職工醫保一年以上(含一年)、參保繳費狀態正常的,按本通知規定的原則處理后扣減重復參保當年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