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遠縣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21-12-28
靖遠縣堅持問題導向、實踐導向、目標導向,建立基層黨建“四查四問”督導考評機制,著力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
創新方式方法,增強督導考評操作性。一是定期自查問缺。明確基層黨(工)委和黨組督導責任,結合本單位本行業系統基層黨建工作實際,制定系統完備、便于操作的督導方案,定期對所屬黨支部開展自查,查漏補缺,整改提升。二是隨機抽查問實。建立組工干部聯系包抓制度,每名組織員聯系包抓2~3個鄉鎮、1~2個縣直黨(工)委和6個縣直部門(單位)黨組,經常性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階段性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隨機抽查。三是季度巡查問效。縣委組織部成立督查組,在跟蹤問效上季度督查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的基礎上,每季度全方位督導巡查黨建工作進展情況。四是年度考查問責。結合基層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考核評議及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對基層黨組織推進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同步進行考核。
明確重點任務,提升督導考評系統性。按照“組織健全、班子堅強、制度完善、工作規范、作用明顯”的總體目標,在提升系統性上下功夫,變“單一督導”為“系統督導”。一方面,明確內容。重點督查黨建工作責任制、標準化建設、抓黨建促鄉村振興等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重點督導領導班子和黨支部負責人開展中央和省、市、縣委部署的主題活動、“三會一課”、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鄉村振興等基層黨建重點工作內容情況。另一方面,明確對象。堅持“一級抓一級”的工作思路,縣委組織部負責督查指導基層黨(工)委和黨組,基層黨(工)委負責督查指導所屬黨支部,確保責任層層靠實、職責層層履行,不漏一個支部、不漏一項業務。
強化結果運用,注重督導考評實效性。一是過程突出連貫性。堅持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相結合,按照20%、30%、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以書面形式進行通報。二是結果突出精準性。考核結果設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排名于前15%的鄉鎮黨委、縣直黨(工)委、縣直部門(單位)黨組評定為“優秀”等次;排名最后15%的評定為“一般”等次。三是運用突出實效性。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基層黨(工)委和黨組在全縣通報表彰,發放一定金額的補助經費;考核為“一般”等次的,由縣委組織部提醒談話;考核為“較差”等次的,取消年度“評先選優”資格,并由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或誡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