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縣整合涉農資金助推鄉村振興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21-12-28
近年來,景泰縣高度重視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強勁支持。2021年,縣財政局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緊緊圍繞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決策部署,嚴格落實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的要求,落實資金管理“四不”措施,加大涉農項目資金統籌整合力度,助推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
為提升財政涉農項目建設資金統籌整合使用安全和效益,縣財政局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使命意識,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決策部署上來,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全縣實際,積極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制定《景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實施細則》,著力破除涉農資金多頭管理、分散使用的弊端,確保資金管理制度銜接機制不斷。按照“渠道不變、充分授權”和“因需而整”“應整盡整”的原則,結合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資金需求,制定《景泰縣2021年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實施方案》,確保財政資金統籌整合力度不減。
發揮財政資金作用,集中力量辦大事。根據鄉村振興目標任務資金需求,積極發揮財政資金導向作用,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新格局,集中有限財力支持重點項目實施。大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調優農業產業結構、建設高標準農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全力支持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助推農業農村持續健康發展,使農業生產條件、農村道路、人畜飲水、衛生環境等方面得到了有效改善,使鄉村煥發新面貌、展現新活力,使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穩步提升,整合資金使用成果持續顯現,確保涉農資金由零碎轉向集中投向不散。
強化資金監管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誰管項目、誰用資金、誰負主責”的原則,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出臺了《景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實施細則》《景泰縣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景泰縣財政銜接(整合)資金項目績效管理實施方案》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制度,進一步強化監督制度約束,建立績效評價體系,加大資金監管力度,將“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理念融入每一項涉農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環節,確保項目有序實施、落地見效,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發揮審計監督、紀檢監察、財政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建立多層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監督機制,確保各項資金監督監管標準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