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平臺曝光 “老賴”連夜還錢后 泄私憤辱罵威脅他人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22-8-24
潘某發送的轉賬記錄及與“王法官”的聊天記錄
本網記者 程健
8月14日下午,“甘肅鼎立信·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工作人員接到辱罵威脅電話。
經查,原來是此前該平臺曝光的被執行人潘某“丟了面子”,找工作人員出氣,骯臟言語辱罵后揚言“走著瞧”……
鼎立信·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網頁截圖
當“老賴”被曝光 連夜還錢
2022年8月5日,白銀市會寧縣法院發布一則執行懸賞公告((2022)甘0422執懸11號),公告顯示,向該院舉報被執行人潘某下落,并由該院實際控制,對舉報人獎勵1000元;對舉報被執行人潘某藏匿、轉移財產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
公告顯示,潘某,男,漢族,1981年11月出生,戶籍地為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吉縣震湖鄉某村。該法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馬某與被執行人潘某合同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潘某長期下落不明,故意規避執行,遂申請執行人自愿提出執行懸賞申請。
公告指出,為最大限度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執行懸賞。
公告還列出了執行案號為(2022)甘0422執12xx號,執行依據為(2020)甘0422民初39xx號民事調解書,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2000元,懸賞期限為三個月。
2022年8月9日17時許,依照“甘肅鼎立信·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的職責權限,工作人員在該平臺、微信公眾號等相關媒介上依法轉發了該懸賞公告。
根據潘某自行提供的轉賬記錄顯示,8月10日19時許、22時許,潘某相繼向申請執行人馬某和會寧縣法院轉賬3000元、20000元。
潘某發送的其參加酒泉市某項目簽約儀式的照片(簽約席右三)
耍“無賴”還威脅 必須道歉
2022年8月14日晚,潘某致電“甘肅鼎立信·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工作人員,聲稱自己在甘肅酒泉市投資數十億元,曝光行為嚴重影響了其企業信譽和個人形象,揚言要通過多渠道維護自身權益。
自始至終,“甘肅鼎立信·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工作人員言語平和、有理有據向其解釋曝光工作及還款后應走的相關撤銷曝光流程。但該潘情緒激動,出言不遜,無端指責、謾罵、辱罵、威脅工作人員,并讓工作人員“走著瞧”。
隨后,該工作人員還接到其他人打來的電話,以“找到人了,我要領賞金”等為由,對工作人員進行無端騷擾。
懸賞公告明確指出,向會寧縣法院舉報被執行人潘某下落或潘某藏匿、轉移財產線索,且公布了舉報電話,而該工作人員的電話屬私人電話,并未向社會公布。潘某及后續幾人如何獲取的“甘肅鼎立信·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工作人員身份及電話,是個問號。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失信人員、“老賴”等被曝光人員,提供法院出具的履行法律義務的文件,經“甘肅鼎立信·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信息發布部門負責人審核、情況屬實后,予以刪除相關曝光信息。
15日上午,當記者致電潘某,就該事件進行采訪時,潘某依舊情緒激動,言辭激烈,一通發泄后掛掉電話。
該工作人員介紹,潘某打電話辱罵威脅他的當天下午,還3次打電話到“甘肅鼎立信·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值班室,對值班員也進行了謾罵。
此外,根據潘某提供給該工作人員的信息顯示,潘某通過微信,疑似向負責該執行案件的會寧縣法院王姓法官發了威脅信息。
“我們的工作依法依規、有理有據,他不聽我給他答疑解惑,無端指責辱罵,還威脅,他必須給我道歉!”甘肅鼎立信·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工作人員表示,“他獲取我的信息和電話方式是否合法,無端辱罵威脅對我生活造成了困擾,必要的時候,我們會通過法律渠道維護我的權益。”
甘肅“鼎立信”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介紹
甘肅“鼎立信”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平臺由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中國甘肅網承辦,在甘銀行業金融機構協辦,共同開發、聯合建立的失信被執行人曝光懲戒新平臺。
“鼎立信”平臺作為政府、媒體、金融機構三方聯合建設,甘肅省首創的集中曝光和懲戒失信被執行人的網絡平臺,其價值在于提高政府公信力,降低金融機構的借貸風險,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通過多部門、多行業、多領域、多手段,實現了信用懲戒新常態,成為了解決執行難的“甘肅樣本”。
自該平臺上線以來,相繼設立了《執行動態》《執行故事》《失信名單》《懸賞公告》《Q姐話執行》等欄目,同時滿足在線舉報、在線監督、失信人查詢、大數據分析、終本案件庫等基礎功能。
經過發展完善,在既有查詢曝光報道網站的基礎上,“鼎立信平臺”不斷拓展其相關核心功能,推出了“鼎立信”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號、頭條號等功能,做到曝光執行相關案件“快、準、狠”,讓失信被執行人“舉步維艱”,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