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擊執行“老賴”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白銀政法發布時間:2022-7-6
近日,白銀區人民法院開展“集中攻堅、情暖民生”專項執行活動,嚴懲規避執行行為,重拳打擊執行“老賴”,主要運用“集中執行完畢一批、集中重點督辦一批、集中執行和解一批、集中失信懲戒一批、集中公開曝光一批、集中罰款拘留一批、集中追究刑事責任一批、集中約談通報一批”的方法措施,執行局明確責任分工將符合采取強制措施的案件由案件承辦人立即采取執行行動。
2020年12月30日,白銀區人民法院就申請執行人白銀區某工程配件租賃部與被執行人甘肅某勞務有限公司、甘肅某電子科技公司、王某某、謝某錫、謝某泰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作出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被執行人甘肅某勞務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之前返還申請執行人白銀區某工程配件租賃部租賃設備材料,租賃費96萬元自2021年2月起每月支付10萬元,付清為止。如未按期支付被執行人自愿承擔違約金21682元;被執行人甘肅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被執行人謝某錫、謝某泰對應付租賃費96萬元中的83萬元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調解書生效后,被執行人未依約履行調解書內容,申請執行人白銀區某工程配件租賃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執行案件后制作了執行裁定書,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裁定書、執行通知書及申報財產通知書,被執行人并未依法向法院申報財產,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甘肅某勞務公司向申請執行人返還了部分工程配件,因施工工程停工尚有部分配件正在使用無法拆卸,故未返還。
執行法官經查控后在被執行人賬戶凍結存款14141元,在扣除執行費后將剩余款項支付予申請人,并查封凍結了被執行人名下兩臺車輛,再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最終案件只能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白銀區人民法院開展“集中攻堅、情暖民生”專項執行活動后,執行人員主動聯系該案被執行人,通過申請執行人提供信息,將被執行人謝某泰傳喚至法院,被執行人謝某泰提出有債務人拖欠其工程款上千萬元,但是債務人一直拖欠未付,其本人經濟困難,無法支付執行款項,僅能向申請人支付2000元租賃費。申請人白銀區某工程配件租賃部不同意該和解意見,經執行人員詢問被執行人謝某泰并未對其債務人以提起訴訟或仲裁的方式主張過債權,系怠于主張債權人權利,執行和解無法達成,申請人白銀區某工程配件租賃部請求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鑒于以上情況法院果斷決定并對被執行人謝某泰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白銀區人民法院通過本次執行專項活動,很好地起到了震懾執行“老賴”的作用,嚴厲打擊了執行規避行為,有效維護了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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