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委網信辦法治宣傳以案釋法(一)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發布時間:2020-1-20
一、基本信息
案例類型: 散布謠言
二、正文
簡介: 2020年1月,白銀市某網民發布"武漢歸來后一直發燒不退,且拒不到醫院接受治療"等謠言,造成小范圍的不良影響。對此,當地公安分局迅速組織力量展開調查,查找到信息發布者。經查,其本人系當地居民,未外出且無相關病征,發布謠言只是為了在群內引起關注。
結果:公安部門對萬某進行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解讀:《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第七十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利用網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發布或者傳輸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評析: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是受國家法律規范的公共空間。每位公民,都要對自己的網上言論負責,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編造、傳播網絡謠言等違法犯罪的行為,公安機都將堅決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