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出臺 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18-2-12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甘肅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對考核等級為C級的,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并由省聯席會議對政府或管委會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辦法》指出,考核內容主要包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以及治理欠薪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欠薪、政府投資項目欠薪工作實效等情況。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開始,3月底前完成。考核程序分為市級自查、實地核查和綜合評議三個階段。考核采取分級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符合下列條件的,考核等級為A級:1.領導重視,組織得力,工作協調機制健全,實施定期督查,建立問責制度;2.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機制健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企業按月支付工資、銀行代發工資、企業守法誠信管理等各項制度完備,且能有效落實。3.完成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欠薪治理工作成效明顯;4.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前五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級為C級:1.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不力、制度不完備、成效不明顯、欠薪問題突出,考核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2.發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5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3.發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極端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的;4.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造成考核結果失實的。考核等級在A、C級以外的為B級。
《辦法》強調,對考核等級為A級的,由省聯席會議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等級為C級的,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并由省聯席會議對政府或管委會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約談地區應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約談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報告,制定問題整改具體措施,由省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督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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