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普法微課堂( 第一期 )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白銀司法發布時間:2020-2-8
1.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主要依據我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刑法》、《專利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同時參照《國際衛生條例(2005)》及相關國際條約和雙邊協議等。
國境衛生檢疫法》的主要法律規定是什么?
3.《國境衛生檢疫法》如何規定國際條約和雙邊協議的適用問題?
《國境衛生檢疫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有關衛生檢疫的國際條約同本法有不同規定的,適用該國際條約的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第二十五條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防機關與鄰國邊防機關之間在邊境地區的往來,居住在兩國邊境接壤地區的居民在邊境指定地區的臨時往來,雙方的交通工具和人員的入境、出境檢疫,依照雙方協議辦理,沒有協議的,依照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
4、《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主要法律規定是什么?
5、《突發事件應對法》的主要法律規定是什么?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主要法律規定是什么?
7、《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8、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衛生條例(2005)》主要內容是什么?
9、《專利法》如何規定強制許可的適用問題?
10、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發生甲類傳染病時,為了防止該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及其乘運的人員、物資傳播,可以實施交通衛生檢疫。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