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有獎知識問答so easy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每日甘肅網發布時間:2022-6-17
自“鑫源杯”《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獎知識問答活動開展以來,受到社會各界群眾積極響應和廣泛參與。截至目前,活動進程過半,參與答題者數萬人。為下一步有力推動《條例》宣傳教育,使廣大群眾更精準的掌握《條例》條文,我們對《條例》相關內容進行了總結梳理,歸納出一些重要的知識點,供大家學習參考。同時,應廣大參與群眾需求,對答題和抽獎系統進行了進一步的優化完善,歡迎社會各界群眾繼續關注活動并踴躍參與。
《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有獎知識問答知識點如下:
1.《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于2020年4月1日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
2.《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3.2020年4月1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由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4.制定《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目的是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和促進文明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全社會文明程度,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
5.《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所稱文明行為,是指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規定,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符合社會主義道德要求,維護公序良俗、引領社會風尚、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行為。
6.《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適用于甘肅省行政區域內文明行為的促進及相關工作。
7.《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要求,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堅持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推進、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共同參與,實現共建、共治、共享。
8.《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縣級以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內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9.《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統籌推進。
10.《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加強文明行為的宣傳引導,協助做好本轄區文明行為的促進工作。
11.《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12.《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應當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做好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13.《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應當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積極做好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14.《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教育工作者、公眾人物等應當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
15.《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新聞媒體應當積極宣傳文明行為,傳播文明理念,監督不文明行為,營造全社會促進文明行為的良好氛圍。
16.《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公民應當支持和積極參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或者舉報、投訴。
17.《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要求,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公民道德準則、行業規范、行為公約和其他文明行為準則。
18.《甘肅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公民應當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時代精神、民族精神和甘肅精神。
19.《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單位和個人應當維護公共秩序,在購買商品或者等候服務遵守秩序,依次排隊。
20.《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單位和個人應當維護公共秩序,開展娛樂、健身、商業宣傳等活動應當合理使用場地、音響器材等設施設備,不影響他人工作和生活。
21.《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單位和個人應當維護公共秩序,在經營活動、個人活動不妨礙公共秩序和公共交通。
22.《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公民應當愛護環境,不亂扔果皮、紙屑、塑料袋、口香糖、煙頭等廢棄物,按照規定分類投放垃圾。
23.《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公民不在禁煙場所吸煙,不隨地吐痰、便溺。
24.《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低碳生活節約水、電、氣等資源。
25.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倡綠色出行,優先選擇乘坐、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26.《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倡導鼓勵單位和個人積極參與志愿服務活動,建立志愿服務組織,拓寬志愿服務領域,創新志愿服務方式。
27.《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時應當禮讓行人。
28.《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當主動為老、弱、病、殘、孕及攜帶嬰幼兒的乘客讓座。
29.《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行人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30.《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公民應當文明上網,不得在網上發布和傳播虛假信息,低俗淫穢暴力信息;
31.不得在網上從事其他違背公序良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網上通過發帖、評論等方式攻擊、謾罵他人。
32.《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倡導鼓勵個人依法無償獻血、自愿捐獻造血干細胞、人體組織和器官。
33.《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在禁煙場所(區域)吸煙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200的罰款。
34.《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公安機關在依法打擊違法犯罪、開展治安防范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過程中,應當加強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35.《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事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進行文明指數測評。
36.《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公民應當文明旅游,自覺踐行以下行為,遵守旅游管理規范,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服從景區、景點工作人員引導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活動;愛護文物古跡、風景名勝、旅游設施等旅游資源。
37.《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志愿服務組織應當為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提供必要條件,解決志愿者在志愿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維護志愿者的合法權益。
38.《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文明城市(縣城)、文明村鎮(社區)、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39.博物館屬于公共文化設施。
40.《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在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的行為將被罰款500元以上。
41.《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公民患有傳染性疾病時,應當自覺遵守有關公共衛生防疫的規定,并接受相關部門和機構的監督。
42.《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小區物業人員看到有人亂扔垃圾,此時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助取證。
43.旅游從業人員可以對游客進行產品宣傳。
44.《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施工單位應當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不可以在家屬區晝夜施工。
《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公共交通工具駕駛人員不得追逐競駛、串線運營、甩客宰客等損害乘客合法權益、危害乘車安全。
45.飼養犬只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攜犬出戶時主動避讓他人;及時清理犬只在公共區域排泄的糞便;管理好所養犬只,不在晚上犬吠。
46.電動車停放充電時,應當停放在指定區域。
47.室內進行裝修裝飾作業;安裝空調和排煙設施;使用電器、樂器會干擾周圍居民正常生活。
48.甘肅文明形象大使是隴小飛。
49.截至目前,甘肅省已頒布實施《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市州有5個。
50.甘肅文明形象大使“隴小飛”的創意來源于敦煌壁畫。
51.甘肅省文明形象大使“隴小飛”的師父形象出現的是甘夫子。
52.“隴小飛”說防疫公益廣告中“防疫道路千千萬”的下一句是接種疫苗南波萬。
53.“隴小飛”節約糧食公益廣告片中,隴小飛說“草率了”是因為面點多了。
54.《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文明行為的促進及相關工作。
55.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56.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隨地吐痰、便溺,破壞公廁衛生,隨地亂扔果皮、紙屑、塑料袋、口香糖、煙頭等廢棄物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以并處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57.不聽勸阻,攜帶寵物強行進入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58.攜帶犬只外出進入禁犬區域,未按規定使用束犬鏈,未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59.在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60.在建筑物、構筑物、地面等公共設施上涂寫、刻畫、噴涂、粘貼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以并處警告、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61.隨地吐痰、便溺,破壞公廁衛生,隨地亂扔果皮、紙屑、塑料袋、口香糖、煙頭等廢棄物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以并處警告、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62.舉報、投訴不文明行為內容明確具體的,受理舉報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以及告知舉報、投訴人處理結果,并對舉報、投訴人身份信息等予以保密。
63.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文明素養提升教育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64.網絡安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網絡文化建設,完善互聯網設施管理和協調機制,加強對網絡不文明行為的監測,協助文化市場行政主管部門查處網絡信息傳播違法行為。
65.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市場間的協調,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處罰不文明經營行為,嚴厲對待欺詐消費者等違法經營行為。
66.民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的作用。
67.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推進文明校園建設,督促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制定校園文明行為規范,將文明行為考核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監督管理。
68.公安機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等應當加強交通管理和文明出行宣傳,及時制止交通不文明行為,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69.文化和旅游部門應當加強旅游監督檢查,倡導健康、自由、時尚旅游方式,規范旅游經營者、旅游從業人員的經營服務行為,隨時管理虛假宣傳、強制消費等行為,維護旅游市場運作。
70.學校應當加強文明校園建設,凈化、綠化、美化校園環境,建設美麗校園。
71.鼓勵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優先錄用和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條例》中沒有規定)。
72.倡導公民依法無償獻血、自愿捐獻造血干細胞、人體組織和器官(組織)的行為。
73.鄰里之間團結和睦,相互尊重文化習俗,公民應當參與樓院、社區的綠化、美化活動。
74.公民停放非機動車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在規定地點停放。
7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當主動為老、弱、病、殘、孕及攜帶嬰幼兒的乘客讓座。
76.公民應當文明開展廣場舞、室外歌唱等文體娛樂活動,合理使用場地及設施設備,不得影響他人工作、生活。
77.倡導鼓勵全社會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紅色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傳播和普及活動,提升文明素養。
78.縣級以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宣傳。
79.小明在公園里用彩筆在石頭景觀上寫了“XX到此一游”被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并予以400元的罰款,該行政主管部門做法是正確的。
80.小明在小區遛狗未栓狗鏈,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罰款200元,該行政主管部門做法是正確的。
81.制定《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目的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和促進文明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全社會文明程度;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
82.《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所稱文明行為,是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規定,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符合社會主義道德要求,維護公序良俗;引領社會風尚,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行為。
83.《條例》中規定,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堅持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推進;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
84.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目標是要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明建設長效機制。
85.蘭州新區、隴南文縣、武威火車站、敦煌莫高窟旅游景區等甘肅省行政區域均適用《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86.根據《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在禁煙場所(區域)吸煙的;隨地吐痰、便溺,破壞公廁衛生,隨地亂扔果皮、紙屑、塑料袋、口香糖、煙頭等廢棄物的;未按規定使用束犬鏈,未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的行為將被罰款50—200元。
87.單位和個人有權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視頻或者照片舉報、投訴不文明行為和不履行文明行為促進工作職責的單位及工作人員。
88.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規范信用信息的歸集、存儲和使用的監督管理。
89.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小區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實施居民公約、村規民約、業主公約;引導文明行為;勸阻不文明行為;宣傳文明先進典型監督管理。
90.《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不文明行為投訴、舉報、查處制度,公布投訴舉報電話、信箱等,及時受理、查處不文明行為。
91.《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民政部門應當按照下列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的作用;加強教育引導,推進婚俗、殯葬改革規定加強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92.根據《條例》的規定,公民應當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維護國家和社會利益;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時代精神、民族精神和甘肅精神;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公民道德準則、行業規范、行為公約和其他文明行為準則。
93.按照《條例》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單位應當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支持、參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94.按照《條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教育工作者、社會公眾人物人員應當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
95.根據《條例》的規定,公民在維護公共秩序中,不得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生活;妨礙公共秩序;從建筑物、構筑物、車輛內向外拋撒物品。
96.根據《條例》的規定,公民應當愛護公共環境衛生,不得在公共設施上涂寫、刻畫,損壞園林綠化及其設施;不得露天焚燒秸稈、落葉、枯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不得隨地吐痰、便溺;不得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不得亂扔果皮(核)、煙蒂、包裝紙(袋、盒)、飲料罐(瓶、盒)、口香糖渣、廢電池、動物尸體等廢棄物。
97.根據《條例》的規定,公民應當文明就醫,應當遵守就醫秩序和醫療場所有關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醫護人員的指導和管理;通過合法途徑處理醫療糾紛,不得在醫療場所聚眾滋事;不得危害醫護人員人身安全;不得損害醫護人員合法權益。
98.公民應當自覺維護校園環境,不得侮辱、謾罵、威脅、毆打教師;在校園聚眾滋事;擾亂教育教學秩序;損壞教學設施。
99.截至目前,蘭州、天水、金昌等5個地州市頒布實施了本地的《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100.甘肅文明形象大使“隴小飛”設計靈感來源于敦煌莫高窟壁畫;可愛的兒童飛天形象,集歷史與現代元素于一身;生動展現了甘肅燦爛悠久的歷史文化,代表了新時代隴原兒女嶄新的文明形象;是甘肅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的一張亮麗名片。
101.亂扔果皮、紙屑、塑料袋、口香糖、煙頭等廢棄物;在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在指定區域拋灑、焚燒祭奠物品是破壞公共環境衛生的行為。
102.甘肅省第十四次黨代會提出未來五年奮斗目標是綜合經濟實力實現新躍升;綠色轉型發展取得新突破;人民生活水平邁上新臺階;社會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會治理效能達到新水平;全面從嚴治黨呈現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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